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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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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二批)

(上接十五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44X2HA202105080064新郑市图腾商砼不分白天黑夜,大吨位车辆来回川流不息,尘土飞扬,未见到冲洗装置。新郑市大气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查看智能电表数据,显示从5月1日至9日只有少量的生活办公用电。

该企业厂区地面已硬化,配备有自动清扫车,定期对路面清扫降尘。厂区大门设置有进出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减少道路扬尘。厂区内未发现大吨位车辆来回川流不息、尘土飞扬的现象。2021年4月8日,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处于生产状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没有发现违法排污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生产时的粉尘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时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无45X2HA202105080056新郑市辛店村西侧有一家塑料制品厂,生产时气味难闻。新郑市大气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在厂区内未闻难闻气味。该企业周边52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废气进行检测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时的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无46X2HA202105080045新郑市敬楼村郑州三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刺鼻,环保局不管不问新郑市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关于“生产时气味刺鼻”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由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工作人员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经查阅2021年4月1日该公司自行委托检测公司的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符合排放要求。2021年5月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生产中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能够达到排放要求。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环保局不管不问”问题

经查询河南省环境监察管理系统(该系统只能显示最近一次检查记录)记录的最近一次对该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该企业5月6日处于停产状态,车间没有生产迹象。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通过查阅“12369”环保热线平台、市长热线转办记录、来信记录等,未收到过关于郑州三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任何信访举报信息。

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已办结无47X2HA202105080057新郑市博雅家具厂生产时气味难闻,废水从下水道乱流。新郑市 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关于“生产时气味难闻”问题。

该企业生产时,封边及覆膜工序会产生含有VOCs的气体,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和“吸附棉+UV光氧”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工作人员在厂区及生产车间未闻到难闻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5月9日下午,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废水从下水道乱流”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主要生产免漆家具,生产过程不涉及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抽走肥田综合利用,不涉及排水问题。经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厂界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水从下水道乱流情况。

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将对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已办结无48X2HA202105080041新郑市郑州加加味业私自在厂区内打井,取地下水。废水通过暗渠排放到附近麦田及500米外的深沟和下水道里,暗渠内的废水没有经过环保处理,对周边的农作物及居民造成极大影响。新郑市 水

土壤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私自在厂区内打井,取地下水”问题

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办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18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院内使用供水井2眼,均位于厂区西侧,于2018年4月18日通过取水项目审批(新水行许〔2018〕17号),除此外未发现有新打机井。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废水通过暗渠排放到附近麦田及500米外的深沟和下水道里,暗渠内的废水没有经过环保处理,对周边的农作物及居民造成极大影响”问题

该企业东侧为107国道,北侧为农田,西侧和南侧为耕地,农田内种有大葱、油菜等蔬菜,耕地种植小麦,长势良好。对厂区周围排查,未发现有暗渠偷排废水进入麦田。厂区北墙外侧有一个30×50×2.5(米)的深沟,沟内没有排水的迹象。厂区内只有一个下水道,位于污水处理站总排污口西侧,为雨水排污管道,是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2006年建立,排入市政管网,没有发现有暗渠通往此管道进行排放废水。企业周围方圆500米外为村庄、农田、企业,没有深沟,距离该企业生产区最近的村庄为刘楼村,位于厂区南侧墙外200米处。经查阅“12369”环保热线系统,2020年至今,没有接到过群众对该企业废水乱排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的相关信访举报。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5月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雨水管道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无49X2HA202105080040新郑市和庄镇沿河路有一家新亚塑胶厂,生产期间气味难闻,污染空气。新郑市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正常生产,压延贴合工段产生的HCI气体、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以及背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有轻微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5月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产生的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和庄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已办结无50X2HA202105080042新郑市昌乐塑胶厂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噪音扰民。新郑市 大气

噪音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

(一)关于“夜间生产气味难闻”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企业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内未闻到难闻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废气进行检测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期间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设备处于密闭生产车间内,通过基础减振和厂房密闭隔音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企业厂区周边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噪声进行检测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期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已办结无51X2HA202105080033新郑市郑州兴鸿塑胶公司生产时气味难闻,噪音扰民。新郑市 大气

噪音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生产时气味难闻”问题。

该企业主要产生废气的工序是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内未闻到难闻气味。查看该企业生产期间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废气进行检测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时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设备处于密闭车间内,通过基础减振和厂房密闭隔音,该企业厂区周边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噪声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时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办结无

(下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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