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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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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三批)

(上接九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5D2HA202104170015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水沱寨社区,社区的污水管道与污水处理厂中间有一公里的距离未连接,污水排入社区中间的一个大坑内,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中牟县 水

大气

2021年4月18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一)污水管道与污水处理厂中间有一公里的距离未连接。

根据现场核实,该社区尚未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位于该社区东北部,距社区约1公里,社区污水主管道需通过北部片区进入污水处理厂,由于北部片区尚未开工建设,主管道尚未连通。此问题属实。

(二)污水排入社区中间的一个大坑内,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根据现场核实,该社区分为南片区和北片区,南片区已建成3个化粪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东北角目前正在建设,有50余户房屋未完全建成,配套化粪池暂未建设,导致部分住户生活污水排入社区中部一处洼地(约300平方米,水量约15立方米),社区不定期抽取,送入市政管网,由隔壁村(牛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有气味散发。此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问题1,中牟县刁家乡立即启动水沱寨社区污水主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项目,截至5月8日,已完成全部管道开挖、主管道对接等管网工程。

针对问题2,中牟县刁家乡立行立改,对洼地内污水进行抽取、淤泥进行清理,建设临时化粪池,进行污水收集。截至4月20日,临时化粪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每天定时抽取、处理。截至5月15日,水沱寨污水处理厂提升泵设备已安装到位,污水处理厂全部设备已进行调试完成,已达到水沱寨社区污水全收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已办结无16X2HA202104220115 举报人反映第四批(D2HA202104080063)的公示情况和事实严重不符,具体如下:

1.土壤污染,破坏生态没说明(林地的树被砍伐了几千棵,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在填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郑州市森林公安调取的卫片为证);

2.基本情况里指的58.32亩是破坏林地的亩数,林地总数985亩;

3.说王五辈通过他人联系医院进行回填,约1300车,19000立方,非举报的建筑垃圾(具体真实情况是,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结果一直告诉我们是村书记王刘杰没经过村委自己倒的,现在写成王五辈个人,是让王五辈顶罪,1300车和19000立方与事实不符);

4.林地生态破坏了以后按法律应该修复,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再送到正规消纳场(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中专家组评估可以达到种植要求存在疑问);

5.公示中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实际是19亩,是郑州森林公安局现场鉴定的,举报人还在鉴定结果上签字)。

举报人诉求:

1.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出具破坏生态的鉴定报告,污泥的鉴定报告;

2.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应该和经开区纪委共同出具处理结果;

3.渣土和建筑垃圾希望全部处理;

4.依法追究村书记王刘杰的刑事责任。

经开区 土壤

生态

2021年4月23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举报人反映“土壤污染,破坏生态没说明(林地的树被砍伐了几千棵,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在填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郑州市森林公安调取的卫片为证)”。

举报人反映的“土壤污染,破坏生态没说明”问题。该问题在此次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四批(D2HA202104080063)回复时对破坏生态问题已做了说明。该问题在2017年5月份经开区农经委例行巡查中已被发现,是不法群众毁林挖沙行为。经开区农经委立刻采取措施,一是及时向郑州市林业局作了事件汇报,郑州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林政处处长李峰纪到达现场进行了查看;二是森林派出所、祥云办事处及祥云派出所联合,组建挖沙毁林案件调查小组,第一时间暂扣挖沙机械,依法传唤并询问了当事人王五辈(林地承包人)。经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及省司法鉴定中心多方取证调查显示:该沙坑是由多人次逐年蚕食,附近村庄村民需用沙时都会到该区域进行取沙,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性质难以认定。后经当事人现场指认,省司法鉴定中心核实:当事人王五辈挖沙面积较小,达不到《森林法》规定的非法占用并毁坏一般林地达10亩以上,市森林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法进行刑事处理,由属地部门进行回填。

举报人反映的“林地的树被砍伐了几千棵”问题。经查,该毁坏林地树种为刺槐,毁林所形成的沙坑是由多人次逐年蚕食,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性质难以认定。附近村庄村民需用沙时都会到该区域进行取沙,取沙时也会对树木进行破坏,具体被砍伐林木数目难以认定。

举报人反映的“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在填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郑州市森林公安调取的卫片为证”问题。经调查,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形成的沙坑是由多人次逐年蚕食挖沙,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困难,性质难以认定。在沙坑回填的过程中,该林地承包人王五辈,联系倾倒的渣土中夹杂建筑废弃物,并非举报的生活垃圾。

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举报人反映“基本情况里指的58.32亩是破坏林地的亩数,林地总数985亩”。经调查,经开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曾对该毁坏林地沙坑进行测量,毁坏林地面积确实为58.32亩。因该林地周边与耕地毗邻,地形地貌复杂,林地总亩数未知。

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3.举报人反映“说王五辈通过他人联系医院进行回填,约1300车,19000立方,非举报的建筑垃圾(具体真实情况是,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结果一直告诉我们是村书记王刘杰没经过村委自己倒的,现在写成王五辈个人,是让王五辈顶罪,1300车和19000立方与事实不符)”。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是村书记王刘杰没经过村委自己倒的”问题,祥云办事处成立专题工作组进行调查,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王刘杰参与倾倒建筑垃圾,后续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将移交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在沙坑回填的过程中,该林地承包人王五辈,经私自协调后确实向前王村林地倾倒1300车约19000立方米渣土。该问题并非让王五辈进行顶罪,在回填过程中,林地承包人王五辈确实负有责任。

举报人反映的“1300车和19000立方与事实不符”问题,在此次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四批(D2HA202104080063)举报人反映的垃圾问题为17万立方米。该林地问题前期通过不同渠道被多次举报,且每次举报垃圾数量都有不同,因现场前期已进行整治覆盖,具体数量确实无法确定。

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4.举报人反映“林地生态破坏了以后按法律应该修复,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再送到正规消纳场(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中专家组评估可以达到种植要求存在疑问)”。

经调查,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中专家组评估可以达到种植要求存在疑问。该问题经开区原农经委2019年7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回填区域是否达到林地耕种标准进行了鉴定评估。经专家组论证认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东岗林地挖沙毁林回填地土层已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可满足林木生长要求。相关方案及论证报告已在此次督察交办问题第四批进行了提交,但因相关证据材料较多,在政府公开公示时未能全部公示。

5.举报人反映“公示中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实际是19亩,是郑州森林公安局现场鉴定的,举报人还在鉴定结果上签字)”。经调查,此次督察第四批交办该问题公示中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为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该问题时,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核查的现状污泥占地情况。此次受理该举报问题后,经调阅2019年4月郑州市森林公安局针对该问题的当时处理卷宗材料显示,污泥占用林地面积确为19.446亩。该反映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开区管委组织相关局委及属地办事处调查核实,针对举报人反映情况逐项查证并予以回复。

针对举报人诉求的“4.林地生态破坏了以后按法律应该修复,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再送到正规消纳场”问题,因该回填区域的建筑垃圾及覆土目前已混杂在一起,不具备进行分类条件,且区原农经委于2019年7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回填区域是否达到林地耕种标准进行了鉴定评估。经专家组论证认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东岗林地挖沙毁林回填地土层已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可满足林木生长要求。因当前季节不适合种植林木,目前,该区域已种植高粱。

针对举报人4个诉求的问题:

1.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出具破坏生态的鉴定报告,污泥的鉴定报告”的诉求:

针对沙坑回填整治问题,经开区原农经委2019年7月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回填区域是否达到林地耕种标准进行了鉴定评估。经专家组论证认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东岗林地挖沙毁林回填地土层已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可满足林木生长要求。因当前季节不适合种植林木,目前,该区域已种植高粱。

针对林区内2018年污泥现状,由郑州市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技术方案,经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为河北诚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经第三方现场勘测测量,现场污泥总量约2973.4立方米,采用污泥固化的处置方法,对存量污泥进行无害化治理,达到改良污泥成分、消减恶臭的技术要求,消除了存量污泥的环境危害。处理完成后的污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检测,全部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处理后泥质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 362-2011)、《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要求。

此次受理该举报问题后,为消除群众疑虑,由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及祥云办事处配合,再次组织对污泥现清理后区域及原存放共约19亩地域进行了全面检测。土壤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标准要求。因当前季节不适合种植林木,目前,该区域已种植高粱。

2.针对“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应该和经开区纪委共同出具处理结果”的诉求:

因郑州市森林公安局与经开区纪工委隶属机构不同且业务部门不同,无法共同出具处理结果。

针对该举报问题,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前期已受理并对相关当事人王*辈、张*文等人进行了依法询问,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

针对该举报问题,经开区纪工委及祥云办事处纪工委前期也对涉及该问题的杨利、王刘杰、王军妮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处理。

3.针对“渣土和建筑垃圾希望全部处理”的诉求:

针对举报人该诉求,因该回填区域的建筑垃圾及覆土目前已混杂在一起,不具备进行分类条件,根据前期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及专家论证意见,回填区域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可满足林木生长要求,因当前季节不适合种植林木,目前,该区域已种植高粱。

4.针对“依法追究村书记王刘杰的刑事责任”的诉求: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祥云办事处成立专题工作组进行调查,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王刘杰有参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后续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已办结无17X2HA2021042401074月14日举报的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林地被污染。办件过程中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属于弄虚作假。2018年举报该问题时,城市管理局开会进行了整改工作布置,森林公安对污泥破坏19亩耕地进行了鉴定。经开区 其他

污染

2021年4月25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经调查分析,此次举报问题为举报人认为第四批公示的“2018年该问题交办时经调查核实污泥临时堆放点在祥云办事处前王村(南场)东岗次生林地处。该区域污泥为中原环保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堆放,现状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与举报人反映的“2018年举报该问题时,城市管理局开会进行了整改工作布置,森林公安对污泥破坏19亩耕地进行了鉴定”面积不相符,认为公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属于弄虚作假。

经查,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受理该污泥毁坏林地案件后,于2019年4月对原倾倒污泥场地采取实地勘验、钻孔取样和GPS拐点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污泥占用林地原始面积为19.446亩(不属于耕地)。

因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时核查现场与2016年污泥倾倒初期地表原始状况有很大改变,污泥堆放原场地已基本被倾倒的土方所覆盖。所以公示中表述的“现状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与“森林公安对污泥破坏19亩耕地进行了鉴定”并不冲突。且森林公安鉴定意见属后期森林公安介入鉴定结果,属地办事处及区办案人员并不知情。所以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污泥后期处理时的现状与倾倒初期有较大差距,为消除群众顾虑,此次受理该举报问题后,由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及祥云办事处配合,再次组织对污泥现清理后区域及原存放共约19亩地域进行了全面检测。土壤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标准要求。因当前季节不适合种植林木,目前,该区域已种植高粱。已办结无18X2HA202104270103郑州市经开区经南八路拓丰祥和居1、2、3栋楼距离高铁很近,无隔音设施,高铁频次高,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建议相关部门进行降噪,加装隔音板、隔音墙,还老百姓宁静生活。经开区噪音 2021年4月2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拓丰祥和居项目东侧65米为石武高铁、机场城际铁路,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29日,经开区管委会已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当前小区与高铁线路之间已建有长约400米、宽约50米、高约10米的景观绿化带,具备一定的降噪功能。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4月28日至29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选择距离拓丰祥和居最近的2号院2-1-1501噪音敏感点及高铁西30米共两个点位进行了24次/天*1天的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标准,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因该项目建设方当前已破产清算,由物业公司暂时负责小区的日常维护。为解决居民反映的高铁噪音扰民问题,经开区于4月29日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5月5日,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经与市铁路局工作人员沟通“高铁线路桥梁桥面声屏障属于轨旁设备范畴,由于有大风、动车风压、桥梁频繁振动等因素影响,增设桥梁声屏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由于现场桥梁无法采取增设声屏障措施进行降噪,下一步,将在确保火车安全行驶的情况下,采取打磨钢轨的方式降低噪音,将高铁噪音降低到最小值。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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