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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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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三批)

(上接十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9X2HA202105010020巩义市新中镇茶店村东山钙粉厂生产车间距居民不到一百米,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气味刺鼻。政府要求煤改气,但至今该企业还在使用燃煤。多次举报未解决。巩义市 噪音

大气

2021年5月2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巩义市东山净水材料厂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噪声方面问题

经现场勘查:从巩义市东山净水材料厂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判断,其噪声产生源点主要是回转窑的配风系统和污染防治设施脱硫脱硝塔风机。该单位北侧为新中镇茶店村七组居民,距企业厂区围墙约100米,距居民最近的噪声原因和源点是回转窑配风系统。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因回转窑生产工艺原因,在窑炉高温带内壁会发生炉料环状粘附现象,俗称“结圈”,企业一般采取机械撞击的方式,定期处理内壁的粘结物,俗称“打圈”。打圈过程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现场检查过程中,该企业正处于停产改造状态,原位于室内的“打圈机”改造固定至室外。经调查问询:自2020年10月企业对回转窑脱硫、脱硝和除尘进行了重新改造,在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效率提升的同时,因配套风机功率和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生产过程中噪声变大。在2021年3月5日改造完毕后,企业自行进行了厂界的生产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北厂界昼间55.5dB(A)、夜间45.9dB(A),低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执法人员在厂区调查巡查过程中,未闻到明显异味。群众反映的“生产车间距居民不到一百米,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气味刺鼻”问题部分属实。

(二)煤改气方面问题

经查阅相关资料:巩义市2016年全部拆除了辖区内的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即煤改气),但当时未对工业企业燃煤进行全部禁止。因此,巩义市东山净水材料厂2017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巩环备公告〔2017〕1号)中允许使用精煤作为回转窑燃料。2020年9月26日,巩义市人民政府印发《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域禁煤的通告》(巩政通〔2020〕5号),要求“除煤矿、火电厂、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和洁净型煤”。经现场勘查,该厂环评中审批的“煤磨”已被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查封,现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厂区内配套建设有天然气调压柜1座,回转窑安装有天然气燃烧器,相关管道连通完好,企业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天然气购置发票,厂区内未发现有燃煤存放。群众反映的“政府要求煤改气,但至今该企业还在使用燃煤”问题部分属实。

(三)多次举报未解决问题

经调阅相关资料:2021年以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12369”举报平台共受理关于巩义市东山净水材料厂的信访举报案件2起,函件编号分别是:00-20210119-010827、210221410181030742,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举报问题进行了整改,办理结果已按程序予以上报。群众反映的“多次举报未解决”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东山净水材料厂计划对回转窑“打圈机”建设密闭车间1座,并对周边区域进行密闭消声降噪。截至目前,该厂回转窑“打圈机”已使用彩钢瓦进行了全封闭处理,并对彩钢瓦内部加装了隔音板进行降噪,问题已整改到位。已办结无20X2HA202104160035郑州市黄河文化公园内,餐饮店和启航酒楼,大量生活、餐饮污水无污水处理设备,都直接或者间接排到郑州市民饮用水源星海湖和黄河内。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水 2021年4月17日,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调查组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炎黄广场西侧的3家窑洞餐厅和地质博物馆西侧的小榴园餐厅因距水源保护区较近,2021年3月29日,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按照水源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停水停电,搬离了有关设施。

炎黄广场东侧的启航酒楼正在营业,不在水源保护区,餐饮废水经初步沉淀后,通过软管排入铁路局培训中心污水处理设施中。经询问该中心人员得知,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铁路局培训中心水池,用于院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经调查组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该污水处理设施排出的污水进入水源地星海湖和黄河内。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在黄河文化公园管委会监督下,启航酒楼经市场考察、预定设备、现场安装、培养菌落、聘请社会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提取并检测水样等环节,截至目前,水质检测公司已出具水样检测报告,该报告显示水样达到绿化灌溉等排放标准。已办结无21D2HA202105040016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中州大道附近1.南洋风情小区,小区门口没有围挡,居民出行不便。投诉人要求小区可以增加通往主道的路。2.花园路到中州大道修路时,扬尘大,绿化带被破坏。金水区 其他

污染、

大气

生态

2021年5月5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南洋风情小区,小区门口没有围挡,居民出行不便。投诉人要求小区可以增加通往主道的路”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南洋风情小区门口西侧有热力管道施工后遗留未硬化区域无围挡,小区出口无通往主道的路。该问题属实。

(二)“花园路到中州大道修路时,扬尘大,绿化带被破坏”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花园路至中州大道路段积尘100米以上,厚度达5毫米以上;小部分易起尘物料未覆盖;道路遗撒,污染市政道路50米以上。两侧绿化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前期土壤进行改良后,清理了一些枯死苗木,部分长势较差苗木移栽,部分较好苗木现场保留。故“花园路到中州大道修路时,扬尘大,绿化带被破坏”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1.针对“南洋风情小区,小区门口没有围挡,居民出行不便。投诉人要求小区可以增加通往主道的路”问题,小区门口西侧遗留的未硬化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清理、覆盖并设置水马围挡;南洋风情小区门口是市政规划的绿化带,并未规划通往主干道的路口,故无法增加通往主道的路。

2.针对“花园路到中州大道修路时,扬尘大,绿化带被破坏”问题,已下达《执法建议书》(金控尘办执字〔2021〕第64号),并移交金水区执法局5月6日进行立案调查(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557号),5月26日结案,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三全路施工路段已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降尘;场地内道路已安排洒水车进行冲洗,并安排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已要求安排专人进行覆盖;道路遗撒污染市政道路已安排人工清理并洒水车冲洗。在后续工作中,会持续加强现场督查管理,对于道路施工作业时,要求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措施或喷淋措施,垃圾清运时,车辆冲洗干净,路面及时打扫,防止问题反弹,全面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已办结无22X2HA202104160015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办事处陈三桥第三村原生产队长常张栓在分到的土地上建钢管厂与驾校,违反相关文件要求。举报人要求严查。 郑东

新区

其他

污染

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北三环与行健街交叉口东北角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案件中涉及的北三环与行健街交叉口东北角确实建有钢管厂和驾校,且该钢管厂与驾校相关手续不齐全。因此,举报中“建钢管厂与驾校,违反相关文件要求”属实。

常张栓在2006—2018年期间任陈三桥村第三村民组组长,该地块在2014年已完成征迁,属于建设用地,不是常张栓分到的土地,且钢管厂与驾校的法人均不是常张栓,因此“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办事处陈三桥第三村原生产队长常张栓在分到的土地”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核查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制定以下措施:

1.立即拆除钢管厂。由综合执法局牵头,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十五条规定,对钢管厂进行拆除,拆除后对现场杂物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裸露部分用防尘网覆盖完整,减少扬尘污染。

2.立即拆除驾校。由综合执法局牵头,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十五条规定,立即拆除驾校,拆除完毕后将现场打扫干净,并将裸露部分用防尘网覆盖完整,减少扬尘污染。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牵头,陈三桥社区配合,在日常工作中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无23D2HA202104170065郑州市金水区龙翔八街恒大悦龙花园东边,高铁噪音扰民。(无隔音板)郑东新区噪音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经查,恒大悦龙花园小区与石武高铁直线距离约150米。该段高铁两侧未安装隔音板等专业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能听到明显声音,对小区有一定的影响。小区与高铁之间目前建成有宽约100米、高约10米的堆土造山景观,园林中多为高大且枝叶繁密的树种,有一定降噪效果。小区建设期间考虑到临近高铁易发生噪音污染的情况,小区阳台实行全封闭设计,整个小区的建筑外窗均采用3层钢化隔声玻璃,小区内部绿化也多为雪松、云杉等吸噪植物。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属实2021年4月19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已向中国铁路郑州局发函,请其派专人调查,增设隔音设备,减少高铁噪音污染。4月21日,中国铁路郑州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且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已在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并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已办结无24X2HA202104300114郑州市巩义市新兴路水苑小区南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在无法提供环评手续和国有土地审批手续、城市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建设信号发射塔,建塔选址未在周边居民楼前公示,距离小区居民楼只有17.5米。巩义市辐射 2021年5月1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铁塔距离小区居民楼17.5米情况属实,未安装天面设备,未投入使用。

5月2日,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反映情况按照职责提供核查结果,有关情况如下:一是铁塔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编号201941018100000049,群众反映“无法提供环评手续”的情况不属实;二是铁塔建设用地选址位于城市规划的绿地游园内,该地块属市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铁塔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群众反映“无法提供城市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属实;三是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和巩义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郑政办〔2019〕46号文件中《郑州市第一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豁免清单》第一款第六项内容“安装无线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而建造的构筑物”,同时,根据郑政办明电〔2019〕53号及上述框架协议,巩义市人民政府向该公司开放公共资源,为通讯基础设施提供通行和使用的便利条件,铁塔属于免于办理和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铁塔公司不存在非法建设信号塔问题,群众反映“非法建设信号发射塔”情况不属实;四是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和铁塔公司的选址意见,为支持巩义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巩义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意其在水苑小区前的水泥厂游园内建设通信基站1座,并与铁塔公司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铁塔公司已将群众反映信号塔拆除到位。已办结无25D2HA202104080045陇海路与西四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5期6号院附近长时间高铁噪音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中原区噪音 2021年4月9日,中原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徐兰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汇泉西悦城项目在工程设计时,已考虑高铁的噪声影响,高铁两侧各设置约50米宽的绿化带,所有住宅窗户采用中空双层玻璃,朝南户型卧室窗户采用断桥铝且三层中空钢化玻璃进行降噪。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4月11日,郑州市中原区政府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在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乔木类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并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5月17日,铁道部门对钢轨进行了打磨。中原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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