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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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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三批)

(上接十二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33X2HA202104220038郑州市新密市大槐镇大槐村,郑州昕星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电镀公司,主要从事氰化镀铜,镀硬铬等业务。该企业离镇上的学校和幼儿园不足100米。最初该企业没有环评,污水不经过处理就排往地下,废料随意倾倒。主要污染物为:剧毒氰化钠、铬酸酐、重金属及强酸。举报人要求:调查该企业的环评,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情况。新密市 水

土壤

2021年4月23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大槐镇大槐村,郑州昕星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电镀公司,主要从事氰化镀铜,镀硬铬等业务”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镀铜锡合金和镀硬铬的电镀企业,生产煤矿综采设备液压件、工程机械液压传动系统金属表面多层电镀。该反映问题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该公司离镇上的学校和幼儿园不足100米”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厂区东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北侧相邻空厂房,南侧为耕地。该公司距离较近的学校有两所,分别是位于该公司南侧75米的大隗镇第二初中(1996年8月建设)和西南侧111米新密市华龙学校 (含1所幼儿园和小学,2000年8月建设)。该反映问题属实。

问题三:群众反映“主要污染物为:剧毒氰化钠、铬酸酐、重金属及强酸”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大气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铬酸雾;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六价铬、总铬、总氰化物、总铜、总氮、总磷、pH值、悬浮物、石油类。大气污染物以无组织和有组织类型排放。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四:群众反映“最初该公司没有环评,举报人要求:调查该公司的环评”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最初名称为密县第一电镀厂,1988年6月1日,郑州市工业工艺专业化领导小组颁发了《郑州市电镀生产许可证》(编号:XK22-010),1988年7月15日,密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密县第一电镀厂排放污染物证明》。2005年6月,因企业名称变更,该厂委托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郑州昕星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年40万平方分米金属表面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5年8月6日,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验收。2017年12月26日,该公司初次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并于2020年12月22日换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4101831705639225001P,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问题五:群众反映“污水不经过处理就排往地下”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工件电镀后的清洗废水及设备循环冷却废水,生产废水经一套日处理规模5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水池,循环水水池水位至上限后,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物化处理法,对氢铜废水进行破氢及沉淀处理,对含铬废水进行还原沉淀处理。2019年,该公司安装了pH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联网。该公司生活污水排入大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问题六:群众反映“废料随意倾倒”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料,只有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污泥,污泥属于含铬、含铜危险废物,年大约产生污泥30吨,厂内设有危废暂存间。由于污泥为危险废物,按照环保要求,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污泥进行处置,该公司分别与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环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污泥进行了妥善处置。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问题七:群众反映“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情况”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拥有1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和2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2021年3月10日,该公司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日常监管情况:2021年3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2021年4月9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2021年4月2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委托河南日盛综合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执法监测,5月28日,河南日盛综合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郑州昕星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排放值均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

(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大隗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现场环境监察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无34X2HA202104230022郑州市新密市新达电熔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难闻,距离小学仅150米,影响孩子身体健康。新密市大气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1:关于群众反映“生产时废气难闻”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电熔车间和砂型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水磨加工车间正在生产,废水排入循环水池,该车间不产生气味。产生废气车间为电熔车间,正常生产期间排放污染物为烟尘和氮氧化物,由于该公司超低排放治理未完成,2020年9月停产至今。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2:关于群众反映“距离小学仅150米,影响孩子身体健康”

经现场测量,该公司距离新密市苟堂镇中心小学105米,经走访苟堂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和附近群众,均未反映该公司气味难闻情况。该举报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无35X2HA202104250083村附近有一个超化煤矿的煤矸石山,现在有一家公司建小破碎厂,以治理煤矸石山的名义,把煤矸石挖出来破碎成石子出售;每天昼夜不停挖煤矸石,晚上开始破碎,铲车钩机轰鸣作响,噪声扰民;煤矸石灰也污染严重。新密市噪音大气 2021年4月2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群众反映“关于村附近有一超化煤矿的煤矸石山,现在有一家公司建小破碎厂,以治理煤矸石山的名义,把煤矸石挖出来破碎成石子出售”问题。

经排查,超化煤矿的煤矸石山附近有两家企业,分别为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和新密市慧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调查: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手续齐全。该加工厂出具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的用电电费票据,表明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调查时,该厂院中有一处煤渣原料没有覆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新密市慧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原郑州多乾建材有限公司库房,建设年处理80万吨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硬化车间地坪阶段,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存在把煤矸石挖出来破碎成石子出售的现象。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每天昼夜不停挖煤矸石,晚上开始破碎,铲车钩机轰鸣作响,噪声扰民,煤矸石灰也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调查:为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委托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矸石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该工程于2021年4月8日开始动工。根据治理方案,需要开挖矸石堆放区域顶部煤矸石,将高度由69.68米降低为40米,在开挖过程中,存在铲车钩机轰鸣作响、噪声扰民等现象。施工作业有2台钩机、1台铲车、8辆渣土车,并配备有4台移动雾炮机,周边设置有围挡及喷淋设施,目前,处于矸石山整形工程施工阶段。治理区西北方向有6户居民。其情况为:2018年11月2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经超化镇人民政府鉴证,与治理区西北方向超化镇杏树岗村十六组155户村民签订房产补偿协议,目前,149户已搬迁安置在杏树岗新农村幸福苑小区,剩余6户在安置区的房屋已建好,但因家中老人上下楼梯不便,暂未搬迁。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针对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煤渣原料(外购)没有覆盖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2〕070号)。2021年5月1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环罚决字〔2021〕057号),罚款2万元整,现已处罚到位。

(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化镇政府要求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在施工过程中雾炮机全部开启、夜间禁止施工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已办结无36X2HA202104270068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升平耐火材料厂治污设施不能够正常使用,在线设备是摆设,数据不真实。新密市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8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升平耐火材料厂治污设施不能够正常使用”。

现场检查时,南厂区75米新型节能隧道窑正在生产,配套安装的湿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SCR脱硝系统运行正常;北厂区90米新型节能隧道窑正在生产,配套安装的高温干法脱硫+低温SCR脱硝+金属间质滤膜除尘系统运行正常。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在线设备是摆设,数据不真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郑州升平实业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比对检测。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5月6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委托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郑州升平实业有限公司南厂区、北厂区通过标准方法测试所得颗粒物、温度、湿度、流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的平均值与同时段CEMS的平均值进行准确度计算,颗粒物、温度、湿度、流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准确度符合《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测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1327-2019)考核指标要求。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无37X2HA202104280161 反映对新密市曲梁镇草岗村家具厂(租用马建松厂房)处理公示结果极为不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截至现在该位置后院西车间家具厂仍没有拆除,并且仍在非法生产;

2.东车间虽有手续,但气味污染严重,百姓意见很大;

举报人请求严查,追究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同时新密市委政府对此事漠不关心,任意交办,不问结果。

新密市大气 2021年4月29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截至现在该位置后院西车间家具厂仍没有拆除,并且仍在非法生产”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后院西车间为库房,存放有原材料、成品门和成品门包装材料。现场未发现家具生产设备。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东车间虽有手续,但气味污染严重,百姓意见很大”问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于4月29日委托第三方(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有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执法监测。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举报人请求严查,追究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同时,新密市委政府对此事漠不关心,任意交办,不问结果”问题

针对反映追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问题,中共新密市纪委新密市监察委员会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调查,待调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新密市委、市政府在办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把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委托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2021年5月4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音各项污染因子均在限值以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无38X2HA202104280159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禹寨村,凯利隆铝石窑,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牛岭村建筑垃圾厂,非法生产石子石沫,环保中队长、副队长范智甫共同收取好处费。新密市 噪音

大气

2021年4月29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禹寨村,凯利隆铝石窑,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经查,新密市凯丽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烧结工段正在生产,配套脱硫脱硝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有异常现象。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牛岭村建筑垃圾厂,非法生产石子石沫”

2021年4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平陌镇政府对郑州弘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生产石子、石沫现象。在成品库内南侧约存放有2吨骨料,该骨料是验收时试生产清洗除杂工段作业遗留下的。

问题三:关于群众反映“环保中队长、副中队长范智甫共同收取好处费”

已移交纪检部门调查。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委托河南日盛综合检测公司对新密市凯丽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有组织、无组织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5月4日,河南日盛综合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新密市凯丽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噪声排放值均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对上述两公司的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

已办结无

(下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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