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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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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三批)

(上接十四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47X2HA202105070035新密市新福园粉煤灰公司储存大量粉煤灰,扬尘严重。新密市大气 2021年5月8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河南省新福源粉煤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院内露天堆放粉状石膏,约60吨,有扬尘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该公司露天堆放粉状石膏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5月1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该公司下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环罚决字〔2021〕062号),罚款1万元整,现已处罚到位。

目前,该公司露天堆放的石膏已清理至库房,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无48X2HA202105080012郑州市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在2020年3月12日夜晚第一次损毁树木,已报警,未处理。2020年3月24日晚,又有群众损毁三家树木几百颗。该事已过去一年之久,森林公安充当保护伞。新密市生态 2021年5月9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位置位于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第九村民组。该地块属于新密宏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宏盛公司)租赁土地。

2014年3月,新密宏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新华路赵坡村第九村民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地区域包括陈路沟公路桥以东、嵩山大道以北53.7亩土地(其中包括群众高天佑、高天春土地1.53亩)。租赁合同签订后,宏盛公司对该区域内附属物进行了清理,每年按时向新华路办事赵坡村第九村民组支付租金,高天佑、高天春均按时领取。2018年,发放租金时高天佑、高天春两户认为租金少而拒绝领取,目前,其两户租金仍在村民小组账户上。

新密市公安局于2020年3月14日、25日接到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九组村民高天佑、高天春、于书霞报警。报警称新华路办事处赵坡村九组自家栽植的核桃树被人毁坏。两次报警案发地为同一位置,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属于高天佑、高天春原宅基地,现属宏盛公司租赁地块。经新密市公安局民警王遂振、徐伟伟现场勘察,两次被毁幼树苗共222株,新密市公安局进行了立案(案件编号:A410183S005002020040011),目前,该案件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2021年5月6日、7日,新密市公安局、新密市林业局、新华路办事处组织宏盛公司、赵坡村委和高天佑、高天春、于书霞三户村民进行协商。目前,因分歧太大,暂未调解成功。

关于群众反映的森林公安充当保护伞的情况,新密市公安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依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新密市要求公安局会同林业局、新华路办事处加快案件侦破进度,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无49X2HA202104200034郑州彩虹桥是连接主城区和高新区的交通要道。2019年10月由于桥梁老化,实施封闭,两年来桥梁未实施拆除,由于彩虹桥的封闭造成车辆严重拥堵。由于车辆长时间怠速,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要求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旧桥拆除和新桥建设,还路于民。市城建局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1日下午,郑州市城建局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从现场核实情况看,彩虹桥现场封闭断行情况属实,施工单位正在进行项目驻地建设、施工栈桥、下穿通道防护棚、桥面沥青铣刨等工作。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彩虹桥建设项目是郑州市北三环快速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总投资约17.9亿元,2021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8月完工(施工周期28个月)。目前,工程正科学有序地开展建设,截至2021年6月15日,项目辅路防护棚架搭设已全部完成,北侧场地绿化迁移和桥上管线迁改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两孔62米和东侧122米跨下弦杆顶部1.9米跨混凝土切割、桥面钢护栏及人行道板拆除作业等施工工作。

接下来,郑州市城建局将继续督促抓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科学严谨文明施工,力争早日还路于民。

已办结无50X2HA202104250066郑州彩虹桥扬尘大,污水横流。举报人要求尽快拆除旧桥,修建新桥。市城建局 大气

2021年4月26日下午,郑州市城建局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从现场核实情况看,彩虹桥现场已封闭断行,施工单位正在进行项目驻地建设、施工栈桥、下穿通道防护棚、桥面沥青铣刨等工作,施工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和污水横流等污染环境问题。市民反映的“郑州彩虹桥扬尘大和污水横流”情况不属实,关于市民要求的“尽快拆除旧桥,修建新桥”问题,郑州市城建局已于2021年3月26日成立郑州市彩虹桥工程指挥部,专项负责彩虹桥拆解和新建工作,现指挥部正按计划科学有力地开展建设工作。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彩虹桥建设项目是郑州市北三环快速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总投资约17.9亿元,2021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8月完工(施工周期28个月)。目前,工程正科学有序地开展建设,截至2021年6月15日,项目辅路防护棚架搭设已全部完成,北侧场地绿化迁移和桥上管线迁改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两孔62米和东侧122米跨下弦杆顶部1.9米跨混凝土切割、桥面钢护栏及人行道板拆除作业等施工工作。

接下来,郑州市城建局将继续督促抓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科学严谨文明施工,力争早日还路于民。

已办结无51X2HA202104200058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干部会计张敬华,非法破坏基本农田,制造散乱污企业。该村东地鱼塘东边800米向北900米农耕地上,有一处非法洗沙场和简易房加工生产,镇政府曾多次清除和治理,治理一次停几天应付检查,过几天又死灰复燃,继续违法生产。新郑市 其他污染

土壤

2021年4月2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干部会计张敬华,非法破坏基本农田,制造散乱污企业”问题。

1.张敬华为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党员,非村干部会计。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张敬华代表河南喜禄农业种植有限公司(2014年4月18日变更为:河南敬华亿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其违反合同约定,将部分承包土地硬化,用于存放大沙和简易板房。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认定:违法区域面积13589.16平方米。

该举问题属实。

(二)关于“该村东地鱼塘东边800米向北900米农耕地上,有一处非法洗沙场和简易房加工生产,镇政府曾多次清除和治理,治理一次停几天应付检查,过几天又死灰复燃,继续违法生产”问题。

4月21日,新郑市孟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该问题反映的区域存在一处大沙暂存场(晾晒场)和一处简易板房存放点,且部分地面已硬化。该问题属实。

经了解,新郑市孟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曾发现该区域存在简易板房加工及沙子晾晒迹象,分别于2020年5月26日、2021年4月18日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前期出现过反复现象。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4月23日,新郑市孟庄镇已督促张敬华对大沙暂存场(晾晒场)和简易板房存放点自行拆除、清理完毕,目前,已整改到位。新郑市将加强定期排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已办结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张敬华进行诫勉谈话。52D2HA202105030041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新郑市土壤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问题

张老七本名张宝山,其侄子张玉涛于2014年至2017年担任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委会主任,现为该村村委委员;鱼塘实为一个垂钓园,位于麻线张村东地,由张晓龙(张宝山之子)建设并经营,该垂钓园占地面积2105.72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问题

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西地有村民挖的一个土坑,该土坑占地面积3783.2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土坑内有村民私自乱倒的建筑垃圾,现场暂未发现卖土现象。

张宝山在麻线张村西地建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占地面积1640.53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张晓龙、张宝山自行整改,其所占土地已恢复原状。对该村西地土坑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该地块已恢复原状。下一步,新郑市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张玉涛进行诫勉谈话。53D2HA202104080017黄河的支流枯河,途径荥阳和惠济区,整个河道缺乏治理,多年未清淤,在荥阳与惠济区交界处,以及上游有小区的生活污水,未经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枯河内,污染河水,沿河岸边有很多生活垃圾也无人清理,一到夏天,枯河水质发黑发臭,雨季时枯河水会通过邙山脚下的汇入口流入黄河,污染河水。黄河边邙山附近有很多开发商大肆建房,破坏邙山生态环境。惠济区 水

土壤

生态

2021年4月10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惠济区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于2020年底启动了枯河清淤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12月5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同年12月28日,完成了项目验收,对江山路至十八门闸段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挖,累计疏挖淤泥13.23万立方米。惠济辖区内枯河沿线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思念果岭小区和郑州技师学院内污水处理后中水回用,内部绿化。新建孙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枯河;河道巡查员坚持每天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及时对沿线垃圾进行清理。枯河沿线存在的少许生活垃圾,系河道冲刷垃圾,且邙山脚下不存在黄河汇入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以来,惠济区持续加大黄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力度。2020年底启动了枯河清淤工程,使枯河整体面貌得到了改善;黄河边邙山附近有果岭海棠苑及黄河长兴苑小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经现场调查,惠济辖区枯河沿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郑州技师学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超标;相关镇(街道)对枯河沿线入河排污口进行不间断巡查,对枯河沿线垃圾进行持续清理,并组织安排专人对枯河水面的漂浮物进行常态化打捞,改善枯河周边水生态环境。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郑州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调查并立案,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郑环罚先告字〔2021〕030号)。惠济区农委已督促属地镇(街道)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依托“3+1”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工作,强化河道日常管理。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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