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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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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四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2HA202104180032 4月10号反映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边基本农田内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今日头条公示郑州市第五批编号x2ha202104110002结果显示举报不属实,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是高速两边的垃圾,公示的结果是安置区内未发现垃圾。

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高新区土壤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询地类,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段连霍高速南北两侧目前现有前庄王村基本农田243.21亩。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未发现地表上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因无法从地表印证该区域基本农田中地下是否存在大量填埋垃圾情况,高新区管委会专班研究,以严谨认真态度回应群众投诉,决定对该区域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垃圾)污染检测。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4月20日以来,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分别在双桥办事处和庄王村委会张贴了《关于公开征集在耕地上偷倒垃圾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同时,迅速展开走访、与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谈话笔录核查等工作。

2.鉴于群众反映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侧区域存在大量倾倒垃圾的线索,为准确确定倾倒垃圾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后续精准查处、治理的需要,4月15日,由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联合双桥办事处,与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据检验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因此,该地块满足规划为防护绿地的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肥力整体偏低,肥力不足。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4.下一步,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已办结无2X2HA202104190023受理编号 X2HA202104110002郑州市高新区调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村处置垃圾实际占地数百亩,证据确凿,事实清楚。2019 年 3 月 6 号郑州市高新区第四纪检监察室委托第三方中水电十一局勘察现场取证,当时庄王村部分村民也在现场,下挖三至四米以下,全是填埋垃圾,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双桥办事处对此问题偷换概念,垃圾实际就在高速两侧510.45 亩基本农田里面。高新区 其他污染

土壤

(一)关于基本农田问题。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段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土地,经查询,该区域目前有前庄王村基本农田243.21亩,并无“高速两侧510.45亩基本农田”,该情况部分属实。

(二)关于倾倒垃圾问题。经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会同双桥办事处工作人员到达该区域进行现场核查,调查显示,2017年以来,该区域按上级要求进行了绿化,该范围内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未发现地表上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但据高新区纪检部门反映,2019年3月,高新区第四纪检监察室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前庄王村高速绿化带中有填埋垃圾情况,高新区纪检部门委托第三方中水电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到现场勘察取证,据2019年3月8日第三方出具的《连霍高速K588-K590段北部场地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本次勘探在两个场地一共布置探槽6个,勘探总进尺21.80米,显示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因2019年该群众投诉件探查倾倒垃圾位置位于第13批群众反映连霍高速南北两侧绿化带范围内,但目前尚无法确认“前庄王村处置垃圾实际占地数百亩”。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鉴于群众反映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侧区域存在大量倾倒垃圾的线索,为准确确定倾倒垃圾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后续精准查处、治理的需要,4月15日,由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联合双桥办事处,与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据检验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因此,该地块满足规划为防护绿地的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肥力整体偏低,肥力不足。

2.4月20日以来,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分别在双桥办事处和庄王村委会张贴了《关于公开征集在耕地上偷倒垃圾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同时,迅速展开走访、与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谈话笔录核查等工作。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4.下一步,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已办结无3X2HA202104220082 2016年连霍高速林带建设,征租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500多亩土地。在高速路两侧各建了200米的绿化带。村两委及办事处将村中即将成熟的500亩小麦清除,把建筑垃圾和黄土掩埋到基本农田内。举报人希望了解: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土壤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达该区域进行现场核查。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目前,地表上未发现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针对群众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据高新区有关部门2019年3月8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连霍高速K588-K590段北部场地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部分地块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属违法行为。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8号)统一部署,规划建设的环城生态景观带,2018年冬季,根据省会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工作指挥部下发的《郑州市林业生态廊道及绿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其树种和景观效果进行了再提升。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和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已于2021年4月15日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边基本农田进行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目前,因无法精确确定垃圾类型、具体位置和方量,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鉴于群众反映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侧区域存在大量倾倒垃圾的线索,为准确确定倾倒垃圾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后续精准查处、治理的需要,4月15日,由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联合双桥办事处,与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据检验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因此,该地块满足规划为防护绿地的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肥力整体偏低,肥力不足。

2.4月20日以来,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分别在双桥办事处和庄王村委会张贴了《关于公开征集在耕地上偷倒垃圾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同时,迅速展开走访、与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谈话笔录核查等工作。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4.下一步,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已办结无4D2HA202104250045郑州市高新区火炬路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本规划的是街头绿地,但是2012年至今一直是围起来的状态,也没有人管理。高新区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交办问题区域现场土工布覆盖、围挡围蔽,规划为公园绿地,属于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须水河东侧东路、火炬街两侧及街头游园绿化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该项目已于2016年经创新发展局立项批复,其中,火炬街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南区,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协调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沟赵办事处和原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完成南区建设并对外开放。交办问题区域(北区)于2020年完成方案重新调整和施工图设计,2021年施工图经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案具备实施条件,但原项目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截至2021年6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以下进展:

一、绿化:黑麦草籽已播撒完成,已出芽。

二、园建:车行沥青道路的级配碎石、混凝土基础已完成;停车位的级配碎石已完成、道牙安装已完成;园路级配碎石已完工;公厕地基已完成。

三、给排水:排水总长600米,已完成给排水铺设。

四、景观照明系统:已预埋部分过路管。

已办结无5D2HA202105040065郑州市高新区祥营村红叶路,原规划的12亩绿地至今未建成,周边没有公共厕所,市民出行不便。高新区其他污染 经调查,交办问题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属于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须水河东侧东路、火炬街两侧及街头游园绿化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该项目已于2016年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立项批复,其中,火炬街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南区,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协调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沟赵办事处和PPP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完成南区建设并对外开放。未建成区域(北区)于2020年完成方案重新调整和施工图设计,2021年施工图经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案具备实施条件,但项目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自4月26日接到第19批D2HA202104250045案件后,已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公司于4月27日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并给新施工单位下发任务派遣单,新施工单位于4月27日已进场施工,项目相关手续已在第19批D2HA202104250045案件中公示。

2021年5月5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到第28批D2HA202105040065案件后第一时间到郑州高新区火炬路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北角再次进行实地查看。经查,现场规划绿地正在有序施工,周边没有已建成的公共厕所。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截至2021年6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以下进展:

一、绿化:黑麦草籽已播撒完成,已出芽。

二、园建:车行沥青道路的级配碎石、混凝土基础已完成;停车位的级配碎石已完成、道牙安装已完成;园路级配碎石已完工;公厕地基已完成。

三、给排水:排水总长600米,已完成给排水铺设。

四、景观照明系统:已预埋部分过路管。

已办结无6X2HA202105040081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雪松路以西、安置房以东、落樱街以南、保通路以北,大约一百多亩基本农田还处置有大量垃圾,约2米厚。高新区土壤 经查,群众反映地块为耕地,不是基本农田,地表有弃土,夹杂有建筑垃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5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委派河南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等相关技术单位到相关地块进行取证,开展耕地破坏鉴定工作。6月21日,已初步取得该地块被占用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技术认定报告,省厅已初步判定该宗耕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已与公安部门对接,对该案件展开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已办结无7D2HA2021040800371.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南边有一个强旺化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2.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旁边有一个寺河水库上流支流处部分河道在被商业性质松鼠部落违规占用。3.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此处有一条文泽路东边使用机器切削山壁水土流失严重。荥阳市 大气

生态

问题一: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南边有一个强旺化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

4月10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未发现较大刺鼻气味。厂区东侧有晾晒场一个,现场堆存有约30立方米的蘑菇渣,蘑菇渣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有轻微气味。该企业环评文件的工艺流程简述内容及环评批复中明确生产环节,允许有晾晒场存在,目前,生产工艺符合相关环评批复要求。2020年5月12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该企业环境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硫化氢、氨气),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距离厂区最近的居民活动点在1公里以外,厂区下风向1公里外,未闻到该企业特有的肥料气味。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夏季大风天气时段,会闻到一点肥料气味,其他时间没有闻到气味。由于市场及经营原因,该企业2019年1月到2020年10月一直处于断续生产状态,期间合计生产66天。2020年11月以来,由于处于肥料生产淡季,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郑州强旺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行业性质,确实存在气味,此部分属实。2020年11月以来,由于处于肥料生产淡季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反映的“经常排放难闻的气味”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旁边有一个寺河水库上流支流处部分河道在被商业性质松鼠部落违规占用。

经现场调查,紧邻寺河水库水面有一处围网长约421米,存在占压河道情况。该郑州悉乐新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松鼠部落)工作人员讲述,该围网是2020年9月为了游客人身安全设置的。

松鼠部落项目围网占压河道问题属实,但没有建设任何建筑物体,河道未被占用。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三: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此处有一条文泽路东边使用机器切削山壁水土流失严重。

经现场调查,文泽路东边为地铁6号线建设项目,未发现切削过的山壁,在文泽路西边发现有修建文泽路道路时遗留边坡。部分道路边坡由于长期被雨水侵蚀,有坍塌现象。

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问题一:由于该厂建厂时间较长,晾晒场地无有效环保设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市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存放的蘑菇渣立即进行清理,消除气味。截至4月12日17时,该公司已经对晾晒场存放的蘑菇渣全部清除。

问题二:荥阳市水利局依据《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 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之有关规定,对郑州悉乐新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松鼠部落)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立即拆除寺河水库管理范围内围网,目前已拆除到位。

问题三:文泽路西边部分道路边坡由于长期雨水侵蚀,有坍塌现象。贾峪镇组织施工人员对坍塌后的黄土进行规整,现已完成对该道路边坡进行加固、修复。

已办结无

(下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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