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即日起,该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申报主体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往届已被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都可重新申报参加本届评审。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从本地遴选出1个申报对象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差额评审方式最终遴选出10个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文化和旅游部。
按照要求,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种在当地最具特色、群众基础广泛,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间文化资源或艺术形式,既包括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等传统艺术形式,也包括摄影、合唱、油画、农民画等当代兴起的文化艺术形式。各地可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单位的遴选推荐、辖区内公示工作,并于7月21日前将有关信息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7月底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