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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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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四批)

(上接十五版)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42X2HA202104300123 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及灯光对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等小区居民身体摧残及居住环境破坏,造成财产房屋价值受损。

理由如下:1.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2.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3.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4.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占用政府资源。

管城

回族区

噪音 2021年5月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针对投诉人提出的4条理由,经调查:

问题1:“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经查阅审批资料及咨询相关单位,地铁5号线(包含中州大道车辆段)从项目选址、初步设计、规划许可等手续齐全,原市规划局于2017年1月22日核发了地铁5号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问题2:“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经委托了具有专业轨道交通资质的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不存在造假行为。2021年4月25日,检测中途居民反映夜间地铁回厂少,噪音和之前相差较大,即使此次检测结果出具也不认可,因此入户检测工作无法继续进行。问题3:“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铁栅栏已经砌成实墙。问题4:“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占用政府资源。”二里岗办事处与建业香槟圣园居民代表召开意见征集座谈会并走访入户,征求居民整改意见,加强跟居民沟通,实事求是解决噪音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

办结

无43X2HA202104300017 陇海高架离管城区方圆创世小区过近,高架离楼房距离10米左右,噪声大,道路扬尘大。

举报人要求:

1.对陇海高架展开环境影响后评价;

2.要求高架全线,临小区路段安装“全封闭声屏障”。

管城

回族区

噪音 2021年5月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查看。经核查:1.管城回族区方圆创世小区临陇海高架共4栋楼,住家户300户,其中,1号楼、2号楼距离陇海高架最近处为10米左右,3号楼、15号楼离陇海高架25米左右,此举报问题属实。2.噪声大的问题:经现场查看,陇海高架方圆创世小区路段安装有隔音屏障,隔音板不存在缺失现象,但车流量大,车辆行驶确有声音,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3.道路扬尘大的问题:陇海高架道路由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进行日常维护管理,道路保洁良好,不存在扬尘大的问题,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经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后,做出如下回复:陇海高架快速路一期工程(西三环—中州大道)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年11月23日通过审批(郑环然(2008)89号),该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第三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此项目不属于报告书项目,此类项目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行业范畴。故该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一)已对道路中缺失的隔音墙进行了补建,已对道路中间的缝隙进行填补,已对原有声屏障扣板进行加固加垫,降低噪音。(二)1.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维稳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情绪进行安抚,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并进行反馈。2.与业主代表沟通,了解居民诉求并告知业主代表相关各部门目前所做的工作,希望得到居民的理解。

办结

无44X2HA202105060111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伤害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凤凰苑等小区居民的身体。 管城

回族区

噪音 5月7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为了减少噪音、震动问题,正在整改中:1.试车线已拆除;2.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3.出入线已做全封闭声屏障;4.围墙北侧隔音屏障正在修建中。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

办结

无45D2HA202104160057新郑市龙湖镇王喜村11队50多亩地,村委毁林毁地,村民无法种植果树。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该举报件反映的宗地位于王许村北侧,反映的区域地面存在建筑。该建筑是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与河南正光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农贸市场。2018年12月,龙湖镇王许村两委召开会议,决定在该地域建设农贸市场和储存冷库。2019年4月25日,王许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同意,2019年6月9日将王许村第3、第11村民组共35户村民的45.56亩土地租给河南正光管理有限公司,土地租赁期限为十年,用于建设新时代农贸交易中心项目。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该宗地占地类型为:耕地(34.98亩)、园地(9.07亩)、建设用地(1.51亩),不涉及林地。2019年7月8日,新郑市龙湖镇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处现场存在钢结构厂房14处,其中,已建成11处,正在建设中3处,均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在当日对正光公司下发通知书要求依法拆除,并恢复原有地貌。由于正光公司对处理决定拒不履行,2020年1月3日,新郑市龙湖镇再次对其下发通知书督促依法拆除,然而正光公司对新郑市龙湖镇处理决定依然拒不执行;2020年1月13日,新郑市龙湖镇依法对正光公司在王许村第3、第11村民组租用土地上建造的3处钢结构厂房强制拆除,剩余地表建筑物由王许村督促拆除。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2021年4月18日,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王许村组织人员,出动铲车、钩机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破除硬化地面,清除建筑垃圾,要求王许村加快清理地表砖渣、石灰,拆除地表违建物并尽快清运建筑垃圾。目前,现场已复耕到位,并已种植了玉米,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已

办结

新郑市龙湖镇纪委就王许村违建拆除不彻底问题,对王许村现任7名干部诫勉谈话。46D2HA202104190044郑州市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解放路金芒果花园小区西边河道,每年夏天下雨的季节,这里都流满了污水,气味难闻,蚊蝇滋生。新郑市水 2021年4月20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解放路金芒果花苑小区西边河道”问题。

该举报问题反映的“河道”,经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该处为废弃鱼塘,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每年夏天下雨的季节,这里都充满了污水,气味难闻,苍蝇滋生”问题。

废弃鱼塘上方有一处市政雨水溢流口,平时为干涸状态,每年夏天雨季,上游永宁街以北的雨水从此溢流口排出。因雨污分流管网正在改造,雨水量大时,与雨水管道并行的污水管道因雨水进入导致少量污水溢出后进入雨水管道,经雨水溢流口排至废弃鱼塘内。经了解,该区域已纳入新郑市苇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范围,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前审批程序,其中,包含投资1100万元的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待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将对施工内容进行公示。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目前,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专人对群众举报区域下雨后雨水及时进行抽排、清理,保持干燥和卫生。目前,苇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第一批资金的2500万元已到账,已完成附属物清查工作,待招标后立即开始施工。 已

办结

无47X2HA202104230102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107国道西侧路边有一农作物加工点,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建物料棚,物料随意大面积堆放。新郑市土壤 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没有任何手续”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加工点堆放有大量的原材料玉米芯,现场有1台粉碎机、1台传送设备。经了解,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村民冯文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店镇冯寺村五组土地经营该加工点。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认定,该加工点共占地6.65亩,其中6.58亩为基本农田,0.07亩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该问题属实。(二)关于“没有建物料棚”问题。现场调查时,在现场建有一座物料棚。该问题不属实。(三)关于“物料随意大面积堆放”问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将部分物料堆放在物料棚内,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5日对冯文彬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玉米穗厂已拆除清理完毕,该宗地已复耕,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已

办结

无48X2HA202104290059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的始祖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曾经在无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5年,现在已停工,当时评估结果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应恢复环境原貌,可是至今未见拆除。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3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新郑市林业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的始祖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曾经在无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5年”问题。

2005年10月5日、11月10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同年分别下发《关于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05〕72号)、《关于郑州祖龙实业有限公司新郑市始祖山文化旅游风景区“华夏第一祖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05〕77号)文件,同意新建“华夏第一祖龙”项目。2013年11月4日,新郑市文物和旅游局向新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新郑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的请示,2014年3月13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新郑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新政文〔2014〕31号),原则同意由郑州汉林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郑市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祖龙项目至今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现在已经停工”问题。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7年至今全面停工。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关于“当时评估结果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应恢复环境原貌”问题。

经过核查,新郑市林业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反馈未收到相关评估结果。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可是至今未见拆除”问题。

经现场调查,现场未拆除。该举报问题属实。由于“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已纳入旅游和景区有关规划,建设位置在具茨山山脊之上,龙头部分成为新郑市知名景点。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根据初步评估,认为拆除后不仅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且至今未收到要求拆除的评估报告和行政强制措施。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向新郑市政府提出申请,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等有关人员,召开有关“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民主评议会议,专题研讨保留“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根据评议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新郑市林业局于2021年4月8日向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发出了《关于加强具茨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要求对龙头位置等私搭乱建破坏生态情况进行整改。目前,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已对龙头位置等私搭乱现象清除整改到位。2.由于“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已纳入旅游和景区有关规划,建设位置在具茨山山脊之上,龙头部分成为新郑市知名景点。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根据初步评估认为拆除后不仅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6月18日,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有关人员,召开有关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民主评议会议,建议保留现状。 已

办结

无49D2HA202105030040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风)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新郑市 大气

土壤

问题1: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凤)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人1组(常裴凤),实为常培峰,2019年1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一组组长;被举报人2组(常新燕),实为常新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二组组长;被举报人9组(常明学),2014年5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该处堆放2处土堆为河南美盛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美盛中华城项目期间开挖的土方。2处土堆共占地面积68725.99平方米,占用耕地面积共44906.88平方米,不占用基本农田,其余部分已出让河南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由于苫盖不及时,部分抑尘网已风化,土堆部分部位已长草,2019年1月、2020年5月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新郑市控尘办处罚。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经查:芳会涛实为范会涛,为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人,与范新楼系父子关系,2016年范新楼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郭店镇常家庄村七组1.5亩基本农田建养殖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用地手续。未发现出租盈利行为。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已对该宗地进行了土地平整,目前,该宗地已复耕复种,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2.该养殖场已拆除清理完毕,该宗地已复耕复种,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办结

问题1: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现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常明学、常家庄村二组组长常新彦、常家庄村一组组长常培峰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2: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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