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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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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五批)

(上接十四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30D2HA202104150054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村西北边,有一个污水坑里面的水发黑发臭,怀疑污染地下水,村民吃的都是地下水。新郑市水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薛店镇包嶂山村西北边未发现举报人反馈的污水坑,现场调查时,包嶂山村东北方向白家村有一处污水坑,该污水坑水质为黑绿色,气味发臭,水面漂浮有垃圾,该处地势低洼。

包嶂山村民饮用水来自于集体供水的水井,2020年9月,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包嶂山村饮用水工程水井出水及村民家饮用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委托第三方公司(河南新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包嶂山村饮用水工程水井出水及村民家饮用水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按照新郑市《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20〕62号)工作安排,该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正在开展,目前,已编制《白家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立即进入整治阶段,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已办结新郑市薛店镇纪委对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村党支部书记敬喜军进行约谈。31X2HA202104170090根据《郑州日报》4月15日第7版已经刊登出来的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04公示结果,新郑市承认在南水北调二级水源保护区修建坟地是违法的,并说会对马国选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认同外,其他反馈内容、其他问题均需要辨明是非,2015年9月7日开始新郑林业部门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2019年1月3日,新郑民政、土地、自然资源联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后面有个明确要求于2019年4月3日前将该违法公墓限期拆除,但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新郑市其他污染 (一)关于2015年9月7日开始新郑林业部门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问题。

第二批公示处理情况为2016年6月22日,新郑市林业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进一步调查:新郑市林业局于2021年4月16日,重新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墓地进行实地测量,核对林地数据库,认定地类,对未处罚地块重新进行立案处罚,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新郑市林业部门下达的责令通知时间为2015年9月,实际为2016年6月,所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2019年1月3日,新郑民政、土地、自然资源联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后面有个明确要求于2019年4月3日前,将该违法公墓限期拆除,但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问题。

第二批公示情况为2019年1月3日新郑市民政局、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近期,对反映内容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2021年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

目前,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收集立案材料,依法进行处理。经过现场调查,该两处墓地涉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村(1400多座坟头)、小王庄村(572座坟头)约2000个坟头,根据实际情况,因涉及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两个村的坟墓太多,需要管城回族区做大量的群众工作,目前,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还未找到合适选址,暂时无法迁移、拆除。“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2021年5月10日,新郑市对该公墓广场地面进行了拆除,东边的黄土裸露部分已种植松树。2021年5月24日,新郑市组织孟庄镇政府、自规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唐河公墓管理用房、骨灰堂、围墙等违法建筑进行了统一拆除,拆除后已进行绿化。同时,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委已将十八里河村委和小王庄社区居委会违规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事起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5日开庭,目前,暂未宣判。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10日,对十八里河墓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5月29日,对占地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6月22日对转让方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1年4月19日,对小王庄墓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6月11日,对占地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小王庄村委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事先告知书,小王庄村委会2021年6月15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5月31日,对转让方马国选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事先告知书,马国选2021年6月1日,提出听证申请,6月14日,提出听证延期申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听证会后,根据听证结果对小王庄墓地继续行政处罚程序。

新郑市林业局于2016年6月22日,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进行立案处罚,依据《森林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占用的6403平方米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64030元,责成十八里河村于一个月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地貌(2016年12月对其下发催告仍未拆除)。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开始对占用林地进行拆除恢复,该公墓占用林地部分已破除清理,大部分已种植树木,基本恢复林业生产条件。4月29日对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违法占用林地立案查处,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一个月内拆除建筑设施,恢复林业种植条件。2.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计122052元。新郑市林业局于5月18日,对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新林罚先告知〔2021〕第011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新林罚听权告〔2021〕第011号)。文书送达后,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听证,目前正在组织听证会。听证会后,新郑市林业局根据听证会结果将对其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将积极配合好管城回族区加强该墓地的日常管理,配合好郑州市做好墓地的选址搬迁工作。

已办结2021年6月,新郑市中共新郑市孟庄镇委员会作出给予马路德留党察看一年、常国顺留党察看一年、马军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32D2HA202104250039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南水北调建墓地,举报人对公示不认可。新郑市其他污染 (一)关于2015年9月7日开始新郑林业部门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问题。

第二批公示处理情况为:2016年6月22日,新郑市林业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十一批公示处理情况为:新郑市林业局于2021年4月16日重新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墓地进行实地测量,核对林地数据库,认定地类,对未处罚地块重新进行立案处罚,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林业局对十八里河村公墓2016年已立案查处的占用林地部分6403平方米,正在进行破除清理、恢复植被。对当时没有立案查处的,小王庄村公墓占用林地部分,进行现场测量,经认定占用林地7473.03平方米,林业局于4月22日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对方拒收,目前,正在调查取证对其依法立案查处。

(二)关于2019年1月3日,新郑民政、土地、自然资源联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后面有个明确要求于2019年4月3日前,将该违法公墓限期拆除,但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问题。

第二批公示情况为:2019年1月3日新郑市民政局、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第十一批公示处理情况为: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2021年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

对反映内容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查: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有一部分涉及刑事案件,需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2.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其中:十八里河村公墓非法占地事件待案审会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小王庄墓地非法占地事件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一直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件上移,目前,正在等待申请结果。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10日,新郑市对该公墓广场地面进行了拆除,东边的黄土裸露部分已种植松树。2021年5月24日,新郑市组织孟庄镇政府、自规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唐河公墓管理用房、骨灰堂、围墙等违法建筑进行了统一拆除,拆除后已进行绿化。同时,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委已将十八里河村委和小王庄社区居委会违规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事起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5日开庭,目前,暂未宣判。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10日,对十八里河墓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5月29日,对占地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6月22日,对转让方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1年4月19日,对小王庄墓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6月11日,对占地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小王庄村委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事先告知书,小王庄村委会2021年6月15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5月31日,对转让方马国选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事先告知书,马国选2021年6月1日,提出听证申请,6月14日,提出听证延期申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听证会后,根据听证结果对小王庄墓地继续行政处罚程序。

新郑市林业局于2016年6月22日,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进行立案处罚,依据《森林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占用的6403平方米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64030元,责成十八里河村于一个月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地貌(2016年12月对其下发催告仍未拆除)。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开始对占用林地进行拆除恢复,该公墓占用林地部分已破除清理,大部分已种植树木,基本恢复林业生产条件。4月29日,对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违法占用林地立案查处,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一个月内拆除建筑设施,恢复林业种植条件。2.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计122052元。新郑市林业局于5月18日,对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新林罚先告知〔2021〕第011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新林罚听权告〔2021〕第011号)。文书送达后,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听证,目前正在组织听证会。听证会后,新郑市林业局根据听证会结果将对其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将积极配合好管城回族区加强该墓地的日常管理,配合好郑州市做好墓地的选址搬迁工作。

已办结2021年6月,新郑市中共新郑市孟庄镇委员会作出给予马路德留党察看一年、常国顺留党察看一年、马军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33D2HA202105010012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北岸200米,南水北调建墓地,举报人对前期公示不认可。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2021年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有一部分涉及刑事案件,需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村、管城回族区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其中: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村公墓非法占地事件待案审会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管城回族区小王庄墓地非法占地事件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一直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件上移,目前,正在等待申请结果。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10日,新郑市对该公墓广场地面进行了拆除,东边的黄土裸露部分已种植松树。2021年5月24日,新郑市组织孟庄镇政府、自规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唐河公墓管理用房、骨灰堂、围墙等违法建筑进行了统一拆除,拆除后已进行绿化。同时,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委已将十八里河村委和小王庄社区居委会违规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事起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5日开庭,目前,暂未宣判。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10日,对十八里河墓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5月29日,对占地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6月22日,对转让方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1年4月19日,对小王庄墓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6月11日,对占地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小王庄村委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事先告知书,小王庄村委会2021年6月15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5月31日,对转让方马国选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事先告知书,马国选2021年6月1日,提出听证申请,6月14日,提出听证延期申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听证会后,根据听证结果对小王庄墓地继续行政处罚程序。

新郑市林业局于2016年6月22日,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进行立案处罚,依据《森林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占用的6403平方米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64030元,责成十八里河村于一个月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地貌(2016年12月对其下发催告仍未拆除)。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开始对占用林地进行拆除恢复,该公墓占用林地部分已破除清理,大部分已种植树木,基本恢复林业生产条件。4月29日,对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违法占用林地立案查处,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一个月内拆除建筑设施,恢复林业种植条件。2.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计122052元。新郑市林业局于5月18日,对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新林罚先告知〔2021〕第011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新林罚听权告〔2021〕第011号)。文书送达后,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小王庄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听证,目前正在组织听证会。听证会后,新郑市林业局根据听证会结果将对其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将积极配合好管城回族区加强该墓地的日常管理,配合好郑州市做好墓地的选址搬迁工作。

已办结2021年6月,新郑市中共新郑市孟庄镇委员会作出给予马路德留党察看一年、常国顺留党察看一年、马军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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