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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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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七批)

(上接二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5X2HA202104250113 郑州市德风街未批建设高压线问题,对郑州日报4月22日12版答复不满意。

1.规划审批。现举报龙源地产1、2、3号院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未批建高压线塔。根据2021年3月16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显示,该高压线塔与规划项目许可不符,且无审批手续,并非日报中公示的在龙源地产自己的院内就可以建设高压线塔。即使香草变电站有环评手续,中国电网河南公司、龙源地产、中国电网郑州公司、祥和集团,也无权擅自改变规划,私建非法高压线塔。非法高压线塔必须拆除。

2.安全距离。根据国家电网公布的架空输电线路行业规范,安全距离最少需要15米,在建高压线塔距离德风街只有5米,距离德信路安全距离只有1米。

3.辐射污染。周围为密集居民住宅区,且50米外还有一所管城区外国语小学及两家幼儿园。

要求尽快彻查该违法违建工程及相关人员,停止施工,拆除已建部分,重修规划选址。

管城

回族区

其他污染 (一)问题1:规划审批。

1.世纪龙城二号院地块在郑州市政府2012年4月5日批复的《郑州市第05-622-K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为二类居住用地。河南龙源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取得该宗土地郑国用(2016)第02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于2018年9月7日,取得了该项目郑规建(建筑)字第41010020180916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项目基坑部分开挖。该项举报问题属实。

2.世纪龙城二号院地块西南角现状建设有6座电缆终端塔,终端塔无规划许可手续。该项举报问题属实。

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4月1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21〕93号),对申请人申请公开“龙源房地产及祥和公司违规在郑州市管城区德风街与德信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高压电路设施及高压线塔”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举报问题中“根据2021年3月16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显示,该高压线塔与规划项目许可不符,且无审批手续”的时间及内容与实际不符。该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4.该项目于2020年9月,在德风街与德信路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围墙外建设电缆终端塔,因距金盾小区4号楼过近,居民反应强烈,多次投诉,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建设项目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同时,执法中队配合办事处、社区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协调,多方做工作,郑州市供电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对该项目进行自行拆除。

该高压入地终端塔建设项目现已向北移至龙源地产院内,由河南九域龙源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河南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该项目为解决管城回族区生产、居民用电稳定的民生工程,作为工程的重要环节,需将2个电力通道8回高压线路部分区段的架空裸导线进行电缆入地,入地长度约0.8公里,并在原高压线路通道内建设电缆终端塔与线路相连,该项工作直接决定220千伏香草项目群6项输变电工程的投产。项目现场负责人提供了相关土地手续、郑规选字第410100201211020 号《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关于220千伏香草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110千伏黄家庵等变电站选址有关初审意见的函》、七里河线路入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河南电网郑州香草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2014年郑州市区香草等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政府储备的七里河项目地块上高压架空线路入地改造情况的汇报及批复、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2011〕20号《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问题2:安全距离。

规划德风街红线宽度20米,规划德信路红线宽度35米。问题所述“距离德风街5米,距德信路1米”基本属实。经核查设计院设计图纸,杆塔与金盾未来花园最近距离为39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19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220千伏为6米,最小水平距离为2.5米,最小净空距离为5米。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定义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220千伏输电线路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边导线向外15米,对于杆塔的保护区未作出明确要求。该举报问题引用概念不符,部分属实。

(三)问题3:辐射污染。

此线路为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七里河段线路,针对市民举报的辐射污染问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对线路及其周围的敏感点位进行了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线路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在6.07V/m~82.79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283μT~0.3559μT之间,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制要求。不存在辐射污染。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每天对该工地进行巡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针对已建成的中端塔,该案件已经立案调查,2021年5月11日,已对该工地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群众诉求,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努力为附近居民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无26X2HA202105010095 再次反映德风街高压入地问题:

1.工程目的违法,实际是以高压入地为名,行龙源地产之实,不是高压电路建设需要;

2.2020年初开工至今,没有依法公示,政府文件显示没有申报,无视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始终未能出示政府行政许可文;

3.西墙外移到北门口同样违法;

4.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馈意见认定是违法工程。

管城

回族区

其他污染 情况1:工程目的违法,实际是以高压入地为名,行龙源地产之实,不是高压电路建设需要。

该项目是香草220千伏变电站线路路径的一部分,是郑州市政府为改善民生、改变周边环境所开展的一项民生工程,该高压线塔只起过渡作用,待工程项目二期(德风街至航海路段)全部完工后,沿线地表上所有附属高压塔将全部拆除完毕。该举报部分属实。

情况2:2020年初开工至今,没有依法公示,政府文件显示没有申报,无视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始终未能出示政府行政许可文。

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于2013年12月20日由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香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3〕598号),已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电网工程不属于建筑工程许可的范围。该举报部分属实。

情况3:西墙外移到北门口同样违法。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2011〕20号《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该中端塔所处位置在市政府控规内(《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第05-622-K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政函〔2012〕49号)。为方便周边群众出行和居住安全,解决群众诉求,维持社会稳定,将西墙外拆除移至现在位置。该问题部分属实。

情况4: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馈意见认定是违法工程

该案件正在收集证据,调查处理中。该举报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每天对该工地进行巡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针对已建成的中端塔,该案件已经立案调查,2021年5月11日,已对该工地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

2.2021年4月27日,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对线路及其周围的敏感点位进行了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线路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在6.07V/m~82.79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283μT~0.3559μT之间,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制要求。监测结果不超标,不存在辐射污染。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群众诉求,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努力为附近居民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无27D2HA202104150039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于寨村东头,当地村民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该处的农田里。新郑市土壤 2021年4月16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

该问题所反映的区域属于基本农田,现场实地测量面积为9.6亩(6406.13平方米)。建筑垃圾为李艮凤、张志锋等倾倒。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一)新郑市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倾倒的部分垃圾进行深挖、清运、回填,现场渣土清理到位,并进行了复耕。

(二)新郑市资源规划局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新自然资立(龙湖)〔2021〕014号),河南省厅于5月3日,出具对李艮凤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破坏程度认定结论书。2021年5月13日,将李艮凤涉嫌严重国土资源违法犯罪移送新郑市公安局处理,6月8日,做出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现对涉及刑事责任,正在积极与新郑市公安局对接和补充材料,待公安机关确定违法主体后,新郑市资源规划局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已办结新郑市龙湖镇党委对于寨村包村干部王明俊、支部委员荆子欣进行依纪依规诫勉谈话。28X2HA202105080060龙湖镇梅山万福园东无名粉碎厂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新郑市 噪音

大气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该粉碎厂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开始建设,占地面积12.4亩,占地类型为矿山用地,建有一条砂石粉碎生产线,院内为砂石物料堆放区。该粉碎厂仅为SG03标段道路施工配套提供砂石物料,不对外加工销售,工程完工后将自行拆除。

2021年3月9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粉碎厂存在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等问题,当日已下达督查问题交办通知单,要求属地依法依规处理。2021年3月10日,SG03标段项目部只对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进行了覆盖,新郑市龙湖镇曾多次到现场督促,但是SG03标段项目部始终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2021年4月8日,新郑市龙湖镇对拒不履行整改要求的粉碎厂实施强制断电措施,要求其整改到位。

2021年5月9日,现场调查时该粉碎厂无生产用电,厂房内存在一条砂石粉碎生产线,无近期生产迹象,院内存在大量砂石物料未覆盖。2021年5月11日,裸露砂石物料已覆盖。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按照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要求,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SG03标段建设项目逐渐进入尾声,施工配套项目相应取消,2021年5月11日,SG03标段配套砂石粉碎场开始逐步自行拆除,物料开始转运,2021年6月25日,该粉碎场生产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区砂石物料全部转运清理出场,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新郑市龙湖镇将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违规砂石料场加大排查处置力度,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无29X2HA202105080035龙湖镇梅山万福园东无名商砼站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新郑市 噪音

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该商砼站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开始建设,占地面积7.6亩,占地类型为矿山用地,建有一条水泥稳定土拌和加工生产线、一处简易砂石堆放仓库。该商砼站是SG03标段道路施工配套建设,为其提供水泥稳定土,不对外加工销售,在SG03标段道路水稳施工结束后将自行拆除。

2021年5月9日,现场调查时该商砼站无生产用电,生产线主要设备已被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无近期生产迹象,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已被覆盖。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按照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要求,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SG03标段建设项目逐渐进入尾声,施工配套项目相应取消,2021年5月11日,水泥罐体已吊离,物料正在转运,已开始逐步自行拆除,现场施工拌和点不具备生产生产能力。截至2021年6月25日,该拌和点生产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区砂石物料全部转运清理出场,厂房开始拆除。2021年6月28日,龙湖镇政府现场核查时,该拌和点厂房已全部拆除。新郑市龙湖镇将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违规砂石料场加大排查处置力度,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已办结无30X2HA202105050030举报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村支书,李占好。强行毁坏耕地、林地,未利用地和基本农田一千多亩,破坏环境,建设中国鑫盈钙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财源石料有限公司。由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登封市石道乡党委书记刘现伟是被举报人的保护伞,李占好的违法行为多年来无人处理。登封市生态 2021年6月28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村支书,李占好”问题

经调查,李占好,男,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人,于2008年任石道乡上窝村党支部书记至今,该举报属实。

(二)关于反映“强行毁坏耕地、林地,未利用地和基本农田一千多亩,破坏环境,建设中国鑫盈钙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财源石料有限公司”问题

1.郑州鑫盈钙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违法占地26616平方米(合39.92亩,其中,林地215.44平方米,未利用地25208.37平方米,建设用地1192.19平方米)。2012年2月29日,原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登国土资罚决字〔2012〕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州鑫盈钙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将罚款213358.88元缴纳至指定账户。

2.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违法占地17359.29平方米(合26.04亩,其中建设用地6556.95平方米,未利用地10802.34平方米)。2021年3月23日,登封市资源规划局对其下达登自然资罚决字〔2021〕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处罚人民币138874.32元。

3.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财源石料分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违法占地11092.82平方米(合16.64亩,其中交通用地382.02平方米,建设用地9278.27平方米,未利用地1432.53平方米)。登封市资源规划局已于2021年3月24日,对其下达了登自然资罚决字〔2021〕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处罚人民币88742.56元。

违规占用林地和未利用地问题属实,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问题不属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登封市石道乡党委书记刘现伟是被举报人的保护伞,李占好的违法行为多年来无人处理”问题

经登封市纪委监委调查,不存在“保护伞”问题。

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财源石料分公司违法占地问题已经由登封市资源规划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郑州鑫盈钙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地和未利用地问题已经于2012年2月进行处罚。李占好在2012年任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村支书期间,存在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规用地问题,中共登封市纪委于2012年5月29日,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占好的违法行为多年来无人处理”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财源石料分公司违规占地问题已经被登封市资源规划局立案调查,石道乡政府将安排专人紧盯案件进展情况,确保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违规占地和破坏林地行为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登封市石道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南鹏辉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栗论、负责人李占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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