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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五种情况不能打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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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疾控发布提醒:
注意!五种情况不能打新冠疫苗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京儒 通讯员 张勇)17日记者从郑州市疾控中心获悉,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始以来,市民的热线电话连续不断,“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打?”成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到底什么情况不能打新冠疫苗,郑州市疾控中心专家给出了解答。

专家提醒,以下五种情况不可接种新冠疫苗: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此外,针对多地出现了不接种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现象,国家卫健委给出了明确回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同时,河南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河南暂未出台因未接种新冠疫苗影响出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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