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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查疫情防控 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省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通告,要求严格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实市场价格秩序,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通告要求,全省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组织经营者通过串通涨价、垄断价格、哄抬价格等方式,人为操纵市场价格。

通告提出,全省广大经营者要合法合理制定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禁止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禁止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

通告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拳出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各界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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