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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加快灾后重建”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灾后重建过程中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情况。 此次灾情不仅使我省受灾地区部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遭受巨大损失,而且给受灾地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冲击。为全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灾后帮扶政策。 信贷支持保障快速有效 多项措施助企业渡难关 危急时刻,源源不断的信贷“活水”,不仅能够助力企业“活下来”,更能够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强起来”。灾情发生后,金融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延长还款周期、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等方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截至目前,全省已投放防汛救灾、灾后重建和工商业恢复生产信贷资金超过700亿元。同时,各驻豫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为我省灾后重建成功争取了一大批专项支持政策。 保险报案50万件 理赔实现“任务过半” 大灾大难面前,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保险赔付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恢复织起了“安全网”、撑起了“保护伞”。7月20日以来的极端暴雨,给我省受灾地区造成了人员伤亡、车辆受损、房屋倒塌、农田被淹、企业经营中断等一系列损失。 会上透露,目前全省保险业已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高效理赔和支持灾后重建上来。截至8月10日,河南保险业共接到理赔报案50.14万件,初步估损114.49亿元,已决赔付25.76万件,已决赔款40.14亿元。 减负稳岗政策加速落地 受灾困难企业社保可缓缴3个月 灾后重建中,如何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既关乎恢复重建进程,也关系社会大局稳定。会上透露,省人社部门和各地均探索了一些创新性举措。一方面强化就业精准帮扶。建立了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形成“受灾困难人员帮扶清单”,并从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大学生就业、对创业加大担保贷款、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方面出台了10条硬核措施。 另一方面,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缓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暂定为3个月,缓缴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缓缴社保期间不计算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相关社会保险权益。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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