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 温竞华)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从7方面提出25条举措,为创新“松绑”,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
为让科研人员能够心无旁骛地扎根学术,《意见》提出,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
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但经费预算却要对未来的科学活动进行具体详细的预测。针对这一矛盾,《意见》提出,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并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为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意见》提出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等多项措施。
此外,针对科研人员烦恼的经费报销难、报销慢等问题,《意见》还提出,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具体包括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