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加快退税和依规缓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允许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缓缴相关税款。
缓缴社会保险费。允许受灾情影响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为3个月。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暂统筹失业保险基金1亿元,对受灾严重、有稳岗需求的地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
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受灾情疫情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不能按规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义务,施工方和开发商相应顺延期限的,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顺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加快清理政府欠款。对政府拖欠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款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偿还进度,确保在2021年9月底前全部清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