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25日起,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提出,对于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缴存比例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自由职业缴存职工,可于今年10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正常缴存状态认定,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减少导致生活困难的贷款职工,且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已经低于贷款月还款额,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归还今年8月至12月期间的贷款本息,延期最长不超6个月,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不计罚息、不上传逾期记录,延期结束前可分期或一次性归还延期的贷款本息。
《通知》还要求,住房公积金各管理机构及业务合作单位,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加快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办理业务。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大贷款资金投放规模,坚持按照先划拨贷款资金后办理房屋抵押手续的流程办理贷款业务,提高贷款办理效率,进一步缩短贷款发放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