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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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8月31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省出台系列措施,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高水平建设 在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复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推进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同时,合理控制周边区域用地,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新设立综合保税区在验收时要有投产运营的标志性产业项目,封关运行2~3年内要入驻一批重大项目。 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周边规划建设特色配套园区,培育集聚一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推进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等功能融合,推动联动发展。 高标准申建 在综合保税区申建管理方面,《意见》明确,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要以重大项目或产业集群为支撑,充分考虑对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和促进作用。提出申请的省辖市要落实申建责任,加强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论证,明确产业发展思路,加强产业项目储备,确保封关运行次年进出口值达到20亿元以上,3~5年内突破5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 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要具备较好的进出口业绩、扎实的外向型产业基础和专业的运营团队。提出申请的省辖市要积极引进项目,确保封关运行次年进出口值达到5亿元以上,力争3~5年内突破30亿元。优先支持进口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运行良好、条件成熟的省辖市申建保税物流中心。 高质量发展 加强产业支撑——鼓励综合保税区结合当地产业资源优势,围绕建设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目标,培育形成1~2个主导产业。同时,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积极开展保税仓储、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等业务。 推动协同联动发展——我省将依托航空、铁路口岸和进口药品、汽车、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等功能性口岸,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政策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创新。深化与沿海沿边地区的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对接协作,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和异地共建园区。 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开展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工作,把评估结果作为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夯实产业基础,强化项目支撑,不断提高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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