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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秦华)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此次申报范围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前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无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 在申报名额方面,无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每个项目可推荐1人;已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原则上不再推荐,确需增补的,应专文申请。 具体申报条件为: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遗产项目20年以上),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已被认定为省辖市级或省直管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具备条件的传承人需向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经过遴选后,将于今年10月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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