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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30万吨/年以上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增强电煤供应 ◆对受灾连锁零售门店及个体户进行相应补贴 ◆对因灾情疫情受到重大影响的市场经营主体,可延期缴纳税款 ◆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给予3个月缓缴期 ◆因灾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证件未及时换发的企业,原许可证件有效期顺延30天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因特大暴雨受灾的企业莫急莫愁,政府暖心举措来了。市政府近日印发《郑州市加快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力争3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全市产业经济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通过不懈努力,全年产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期完成。 确保全年产业发展主要目标如期完成 7月下旬,我市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冲击。此次出台的《方案》,对于加快市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有效减轻疫情叠加影响,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明确,力争1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现复工复产;力争3个月内,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全市产业经济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通过不懈努力,全年产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期完成。 推动30万吨/年以上煤矿尽快复工复产 《方案》明确,加快修缮因灾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加大电力生产企业中水供应设备抢修工作力度,保障电力正常生产。做好渍水电力设备抢修和临时供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优先保障居民和重要场所用电前提下,强化重点企业用电保障。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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