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 郭明芝)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意见》明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原则,面向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建立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全力支持不同学历层次的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军队做好面向现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学习储备多种职业技能,取得更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离队前教育工作。
《意见》提出,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有条件的地区在经费方面可对参战、军龄长、有立功受奖表现、所学技能多等级高的退役士兵学员适当倾斜,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