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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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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即2022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8日17时30分;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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