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两条线路恢复原线路运营
货车挂车等车辆四环内通行有变
冬季腹泻进入高发期
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新车 补贴时间延至12月31日
“郑美绿城”网上购物节明日启幕
一条三全路 一座锦绣城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新车 补贴时间延至12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29日从郑州市商务局了解到,郑州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置新车补贴政策延长至12月31日,补贴申领时间截至12月31日24时。

据了解,在今年7月水灾中受损报废的郑州本地牌照(豫A和豫V)小型个人非营运汽车(含新能源),在郑州市具有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车辆报废后,车主本人重新购置车辆可以申请补贴。重新购置新能源个人非营运车辆的,参照《郑州市车辆受损报废的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标准申请购车补贴。

本次政策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的截止时限从原2021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重新购置非新能源个人非营运车辆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可按照《郑州市车辆受损报废的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补贴标准,根据受损报废车辆行驶年限,申请领取车辆报废差异化补贴。

消费者在政策延长期间(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取得车辆报废“双证”的,重新购置新车并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时,不再免收机动车号牌费、行驶证和登记证工本费。消费者取得车辆报废“双证”,并完成新车购置和上牌后,可通过“郑好办APP”进行资格审核及补贴领取。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