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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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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张靓娴 日前,市民李女士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中:“是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为我伸张了公平正义,维护了合法权益,由衷感谢法律援助。” 此前,李女士在郑州某公司任财务总监一职,但待其产假结束后,却被公司降职降薪。她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无奈申请了劳动仲裁,却被告知她与该公司并未签署劳动合同,所以不在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内。 李女士走投无路之际,想到了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了申请材料,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律师代理该案。 接受指派后,承办人主动找受援人全面了解案情,并指导其收集有效证据,提交给金水区人民法院。经过一次次上诉、重审,最终李女士赢得诉讼,获得经济补偿4万余元。 据了解,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为困难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共提供法律咨询超338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22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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