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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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王琦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宗教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广大信教群众正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高瞻远瞩 把舵领航 坐落于西藏拉萨西郊根培乌孜山南麓的哲蚌寺,气势恢宏。 今年7月22日下午,在西藏进行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在措钦大殿,总书记细致询问哲蚌寺管委会负责人相关情况。 “宗教要和顺、社会要和谐、民族要和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任何宗教的生存发展,都必须同所在社会相适应,这是世界宗教发展传播的普遍规律。 春风化雨,举旗定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类问题,作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北京,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正是在这次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 提出“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要求“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部署“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 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和多次地方考察时对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履职尽责 依法管理 2018年3月21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 在这一海内外称为“全面变革、深刻重构”的重大改革中,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目的正是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部门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一改革,正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和党建述职,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宗教工作的格局。 与此同时,我国基层宗教工作逐步夯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明确基层党组织宗教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力量配备和培训,探索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做到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有力加强。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对于宗教工作大局意义重大。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举措,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辟“宗教工作”一章;制定或新修改的相关法律对宗教事务作出规定;国务院修订出台《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一系列配套规章;20余个省区市完成地方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或制定工作。 ——宗教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问题;依法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推动宗教组织及其活动规范化,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形成依法管理、社会管理、自我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格局。 ——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 凝心聚力 共赴复兴 今年11月25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不久,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就以视频形式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参加联席会议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在发言中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迈出新步伐。 ——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宗教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等,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宗教中国化逐渐深入。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规划;宗教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要求逐步贯穿宗教院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增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行动自觉。 ——宗教关系日益健康和谐。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宗教界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各宗教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立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宗教界牢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同时在独立自主、相互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全国性宗教团体进一步加强教规制度建设,严肃教风戒律,制定行为规范,严厉惩处教风不正等行为;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要求,加大宗教人才培养力度。 现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这就需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在新的征程上,宗教界正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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