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12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到明年底,我省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部完成提升改造。
《意见》提出,我省要强化规划实施。在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方案时,要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前置条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完工50%前开工建设。对未按规划条件配建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和核发相关证件。
《意见》提出,我省要强化规划实施。在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方案时,要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前置条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完工50%前开工建设。对未按规划条件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和核发相关证件。
另外,《意见》要求,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需要对居家养老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适老化户型。
我省将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吸引更多劳动力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打造“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
我省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涉及地方保护、排斥不同性质主体参与竞争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予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