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2批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6D410100000000202112300008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村村书记张宪伟,违法占地一百多亩建厂房,里面有多家喷漆、石料加工等散乱污企业,气味难闻、粉尘污染,其中有些非法办理环评,一个手续多厂使用,并且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潮河,检查时在污水上面覆盖黄土,掩盖排污痕迹。经开区 大气

2021年12月3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1.“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村村书记张宪伟,违法占地一百多亩建厂房”。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祥云办事处调查,该问题厂房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郑尉公路南侧,祥云寺西沟西侧,属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该厂房实际占地约29亩,法人和实际所有人为张某西(张宪伟姐夫),自2017年张宪伟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搬至张某西厂里的宿舍楼居住。该厂房建设时间为祥云办事处托管至经开区前后,相关土地手续存档于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祥云办事处已安排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前往调阅资料,如发现违法问题将移交区土地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里面有多家喷漆、石料加工等散乱污企业,气味难闻、粉尘污染,其中有些非法办理环评,一个手续多厂使用”。经调查,该厂区内的企业为郑州聚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家具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于2017年9月办理了《郑州聚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经环建〔2017〕91号)手续并于2018年完成自主验收,于2019年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100MA445X4D70001Q)。厂区内共14个标准化厂房。其中,6个标准化厂房为郑州聚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经核对该企业环评手续及现场,企业现存生产设备超出环评批复数量封边机3台、精密锯3台。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管道破损”“集气罩下方工作面的风速达不到0.3m/s”等问题。另8个标准化厂房为仓库,部分仓库内存在疑似“散乱污”企业痕迹,但现场未发现生产设施,现存部分为家具板材或其他仓储类物品。因此,举报问题中“里面有多家喷漆、石料加工等散乱污企业”“其中有些非法办理环评,一个手续多厂使用”不属实;举报问题中“气味难闻、粉尘污染”部分属实。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3.“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潮河,检查时在污水上面覆盖黄土,掩盖排污痕迹”。经调查,举报涉及的河道是一条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河道,地方老百姓叫“西地河”,原为潮河支流,但是因为修建机场高速、郑机城际铁路、郑阜高铁、郑渝高铁等项目,该河道已无法流入潮河,临近干枯。举报涉及的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只有场内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至附近农田肥田使用,不外排。至于在污水上面覆盖黄土,是2021年12月25日祥云办事处工作人员巡察时发现有一洗车店违规将污水直排至河道内,巡察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清理污水,店主当晚擅自用黄土覆盖污水,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村村书记张宪伟,违法占地一百多亩建厂房”。因该土地问题形成时间较久,且祥云办事处目前处于城乡结合部,基本为农村状态,民情社情比较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移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祥云办事处另案进行处理。

2.针对企业存在的生产设备超出环评批复数量、部分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管道破损”“集气罩下方工作面的风速达不到0.3m/s”等问题,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对超环评范围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改造。截至2022年1月3日,超环评范围生产设施已拆除完毕。部分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管道破损”“集气罩下方工作面的风速达不到0.3m/s”等问题,预计1月10日前整改到位。

3.针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潮河,检查时在污水上面覆盖黄土,掩盖排污痕迹”。责令洗车店主清理覆盖的黄土,并封堵排污口。同时,要求办事处加强对河道周边巡查,防止偷排现象发生。

另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郑州聚耀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周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阶段办结无7D410100000000202112300009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药王庙西边,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耐火材料和装卸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新密市大气2021年12月31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原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拆除,营业执照未注销,没有实体,厂区原址没有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和作业条件,地面分散堆放废耐火砖,该废耐火砖是村民张某刚从外地运回临时存放,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装卸废耐火砖现象,但是厂区有积尘现象。部分属实 新密市联合执法人员现场对张某刚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对堆放废耐火砖做好篷布覆盖,每天要洒水降尘,清理时做好降尘措施。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及来集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力度,督促其负责人严格按照三防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办结无8D410100000000202112300011郑州市中原区西四环与化工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郑州标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手续不全,扬尘污染,噪音扰民,生产时铲车冒黑烟。中原区 大气

噪音

2021年12月31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案件为第一批第D410100000000202112290002号案件重复举报件,现场正在进行整改,场区内部进行了洒水降尘,废品进行了分类存放,两台叉车悬挂有国三标识牌,车辆铭牌显示出厂日期分别为2017年和2020年,在监管平台上能查到相关车辆信息,现场启动车辆无冒黑烟情况,聘请第三方对排气烟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该公司在废品打包过程中存在少量扬尘及噪音,但晚上8时以后不进行压制打包作业,且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部分属实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要求郑州标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对现存废品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确保厂区干净整洁。二是规范作业时段,确保晚上8时以后不进行压制打包作业,减少夜间噪音。三是打包作业时开启喷淋进行降尘,打包结束后及时清理产生的粉尘。四是按要求使用合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正规油品,定期保养车辆,避免车辆出现冒黑烟情况。目前,郑州标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自主暂停营业进行整改。下一步,中原区将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办结无9D410100000000202112300012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阳城大道与青朱路交叉口向东走1.2公里路北,告成镇富强磨料厂,距离河道只有20米,废水直接排入河里,在筛煤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环境,前期相关部门已经要求其拆除,但是至今仍未拆除。登封市 水

大气

2021年12月31日下午,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企业环评手续未验收,现场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距离河道只有20米,废水直接排入河里”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距颍河河道约20米,经对企业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废水排入河道现象,该企业厂区内建有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循环水池,厕所建有化粪池;厂区西有一雨水排放口,流向门外水渠,该水渠通向颍河道内,因近期没有下雨,该水渠为干涸状态。

2.关于“在筛煤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筛煤设备和原料。

3.关于“前期相关部门已经要求其拆除,但是至今仍未拆除”问题

2019年9月,登封市政府开展“水之美”工程,对颍河两岸企业进行拆除,并进行绿化靓化。该企业距颍河较近,部分厂房属于规定拆除范围,已按时完成拆除并绿化到位。该企业办理有相关手续,不属“散乱污”企业,无法整体拆除。

部分属实 1.针对“距离河道只有20米,废水直接排入河里”问题,要求该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投入生产前完善环评手续,并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2.针对“在筛煤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环境”问题,要求该企业对厂区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

3.针对“前期相关部门已经要求其拆除,但是至今仍未拆除”问题,该企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厂区内要求拆除的部分区域拆除到位。

办结无10D410100000000202112300013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有一条河道,被村支书以村委会名义私自倾倒建筑垃圾,堵塞河道污染环境。中央环保督察调查后,仍未进行处理。新郑市其他 2021年12月3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有一条河道”问题。

经新郑市水利局确认:根据新郑市河道蓝线规划公示,该问题区域不在蓝线范围内,不属于河道。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2)关于“被村支书以村委会名义私自倾倒建筑垃圾,堵塞河道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反映的区域为村庄内部荒沟的一部分,面积约2.5亩,紧邻穿村而过的乡村公路,该处荒沟不是河道,不存在“堵塞河道污染环境”问题。平时存在村民私自向荒沟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现象。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调查后,仍未进行处理”问题。

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接到《关于做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第七批)查处工作的通知》交办的案件号X2HA202104130029,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已组织人员对填埋地块开挖排水通道,解决暴雨天气周边区域的排水隐患,并将原村民私自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对填埋地块进行平整,抢抓绿化季节,播撒草籽,栽植树木,避免黄土裸露,进一步美化环境。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组织人员对填埋地块拓宽排水通道,解决暴雨天气周边区域的排水隐患,该项工作预计需要一周时间。办结新村镇纪委给予水泉村支部书记孙礼民全镇通报批评。11D410100000000202112300014荥阳市贾峪镇怀林村五组陇海路段,路桥公司前期往涵洞里倒的建筑垃圾裸漏在外面,桥南边的排水管道在7·20大雨时被冲坏后,这些建筑垃圾都被冲到周边的庄稼地内。举报人5月份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当时督察组的整改要求是:路桥公司将红石头覆盖住建筑垃圾,至今仍未覆盖,另再新修一条路供附近村民使用,但是到现在都没修这条路。荥阳市其他 2022年1月1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现场核查,目前,陇海西路贾峪镇槐林村段K3+196处道路两侧绿化廊道已全部建成,廊道宽度各约50米,各类绿化植物生长状态良好,原陇海西路排水涵洞及后续维修设置的竖井主体已全部埋于地下。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后,陇海路槐林段临沟边坡上有部分散落砖块、水泥块。

经从原施工单位了解到,陇海西路K3+196处原为自然冲沟,沟底平均宽度20米,沟顶平均宽度80米,距离现状路面平均深度14米。施工之初,为确保冲沟过水通畅,在路基最下层设置有过水涵洞,过水涵洞长96米,南北走向与路线夹角45°。2013年4月开始开挖施工,回填所用土方均为陇海西路施工范围内利用方,累计回填土方37000立方米。

K3+196道路北侧路基范围外无设计施工内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未在K3+196涵洞北侧路基范围外进行任何施工,2015年交工验收时,K3+196涵洞北侧是原状沟,无任何土方填筑。

陇海西路2015年5月建成通车后,因道路南侧排水冲毁边坡导致部分道路受损,2016年8月原施工单位对损毁部位进行了维修。2018年11月为解决好道路排水问题,原施工单位对陇海西路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在K3+196南侧沟内增设竖井,下接排水涵洞,2019年1月完成施工。排水涵洞回填在陇海西路南侧,新砌竖井最南侧距路边20米,施工过程中回填土为不规则地形,最宽处22米即填土最南侧距路边22米,最近距离路边5米,填土平均高度7米,累计回填土量4950立方米。回填土来源为郑州市“四个中心”挖方弃土,能够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从施工单位提供的排水竖井施工完工9个月后的现场照片来看,竖井南侧2米外区域仍为深沟,原排水涵洞施工单位未进行后续填土。过水涵洞及竖井均位于道路征地红线内,不存在占用群众耕地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桥南边的排水管道在“7·20”大雨时被冲坏问题。目前,陇海西路荥阳段尚未全部移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只负责路面清扫保洁工作,道路维修等其他问题仍由原建设、施工单位负责。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该问题,请求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针对槐林村群众反映的新建道路问题。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要求槐林村两委针对“新建道路”一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拿出初步意见,贾峪镇政府再提交申请,协调相关部门改善群众出行问题,化解群众矛盾。

部分属实 1.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请求协调相关单位处理排水管道损坏问题。

2.贾峪镇政府要求槐林村两委针对“新建道路”一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拿出初步意见,贾峪镇政府再提交申请,协调相关部门改善群众出行问题,化解群众矛盾。

阶段办结无12D410100000000202112300015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陇海路槐林段,桥下面用建筑垃圾回填涵洞,导致村民无法通行,举报人要求按图纸还原,把垃圾全部清走。荥阳市其他 2022年1月1日下午,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陇海西路贾峪镇槐林村段路南、路北情况,两侧绿化植物长势良好,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临沟边坡上有部分散落砖块、水泥块。经进一步调查,2019年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排水涵洞修建完成后,陇海路两侧槐林段为荒沟,2020年3月,为确保陇海路两侧生态廊道的连续性,对地形进行了修复,用渣土进行回填,目前,各类绿化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部分属实 针对建筑垃圾回填问题,目前,各类绿化植物生长状态良好。按照郑州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弃土消纳处置工作的通知》(郑建领办〔2018〕97号)要求:“各县(市、区)要将弃土消纳与园林绿化、水系治理、废弃矿坑生态修复相结合,使工程弃土优先在本辖区内就近消纳,工程回填和绿化种植。”建筑土石方回填符合要求。

针对道路无法通行问题,目前,陇海西路荥阳段尚未全部移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只负责路面清扫保洁工作,道路维修等其他问题仍由原建设、施工单位负责。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该问题,请求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同时,针对群众出行问题,贾峪镇将组织槐林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拿出初步意见,向上级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着力改善群众出行问题。

阶段办结无13D410100000000202112300016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和石化路向南300米路东,地铁5号线终点站,夜间10点后一个小时,早上5点半后一个小时,停车、启动时振动噪音扰民。金水区噪音 2021年12月31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到凤凰苑南苑进行核查,现场确实存在轻微震动和噪音。

属实金水区、管城回族区和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该案件反映的地铁扰民问题现场沟通,决定由地铁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与管城回族区共同听取居民心声,加强和居民的沟通,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办结无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