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专版 上一版3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5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1D410100000000202201010022郑州市管城区南四环中州大道交叉口绿都澜湾小区,每天晚上都能闻到焚烧垃圾的气味,尤其刮西南风的时候,原来以为是侯寨垃圾处理场造成的,但是这几天新闻上说垃圾场已经停止使用了,为什么这几天还是可以闻到焚烧垃圾的气味,是不是因为其他地方有焚烧垃圾现象,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并且是在晚上进行调查。 管城

回族区

大气2022年1月3日至5日期间,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调查:2022年1月3日下午3点、晚上8点各巡查一次,2022年1月4日凌晨两点、晚上8点各巡查一次,2022年1月5日上午巡查一次,多次巡查中并未闻到焚烧垃圾气味,巡查周边时并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现象存在。据了解,澜湾社区于前期也曾收到过类似举报案件,澜湾社区相当关注案件问题,对案件进行排查落实,经排查落实,并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夜间排查时也并未闻到焚烧垃圾气味。不属实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十八里河办事处督促相关社区持续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加大排查力度;督促相关科室加大辖区环境排查力度,有效保障居民良好生活环境。办结无2D410100000000202201020001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原伟业煤矿院内2家煤矸石加工企业,生产时粉尘大,每天有上百辆货车拉货时扬尘大。新密市大气 2022年1月3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沈宏雨租赁使用的原伟业煤矿办公区院内西南方存放有煤矸石、石沫、黄土等堆放物(部分未覆盖),办公区设备间安装有一套洗石沫设备(2个水轮、一架传送带),办公区物资仓库安装有一套破粉碎设备(震动筛、破碎机、6架传送带),均处于停产状态,无环评手续。

经调查,周永刚租赁使用的钢结构煤仓车间内存放有部分原煤(约1500吨),无生产设备,钢结构车间彩钢瓦有破损,北边运输通道大门未关闭。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运输和物料装卸逸尘现象。

部分属实 1.超化镇政府责令沈宏雨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拆除北车间安装的洗石沫设备和破粉碎设备。针对沈宏雨露天堆放煤矸石、石沫的违法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行为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设备已拆除到位。

2.针对煤仓破损,北边运输通道大门未关闭,造成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超化镇政府责令周永刚对煤仓存放原煤进行清理出场,关闭北边运输通道大门。截至目前,已清理到位。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及超化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阶段办结无3D410100000000202201020002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小杨庄村村南边,无名木材加工厂,4月25日左右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当时土地局的公示结果是该厂不符合规定,是违法占地,让其恢复原状,中央督察组走后,该厂又把机器运过来开始加工生产,无任何防护措施,粉尘大,污染周边庄稼地。新郑市大气 2022年1月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时,该木材加工点未生产,生产场地露天,地面未硬化,积尘严重,现场有1台粉碎机,堆放有部分原料。该木材加工点为建设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七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230035案件,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4月25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郭店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限期清理,当时该木材加工厂已清理完毕,后田国营又重新占用该宗地作为木材加工点加工木材。

属实 2022年1月3日,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并要求木材加工点将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清理。该木材加工点的生产设备及物料已于2022年1月5日全部清理到位。

下一步,新郑市将督促郭店镇政府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办结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给予小杨庄村支部书记刘阳洋诫勉谈话。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