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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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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7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上接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19X410100000000202201040002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郑市梨河镇闽星亿彩印厂长期将用过的溶剂擦机布和废油墨直接倾倒到生活垃圾桶中,危废库形同虚设,环保管控期间从未停止生产。新郑市 其他

污染

2022年1月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一条印刷线、两条无溶剂复合线正在进行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RTO正在运行。

1.关于“长期将用过的溶剂擦机布和废油墨直接倾倒到生活垃圾桶中,危废库形同虚设”的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未有废油墨。企业产生的油墨桶、胶水桶、擦机布危废物,按照公司与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危废转移协议,由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的危废进行清运转移。查询危废转移联单,该企业分别于2021年6月、10月、12月对危废进行转移,共转移油墨桶409.8kg、胶水桶102.2kg、擦机布1.4kg。目前,该企业的危废暂存间还有部分油墨桶、胶水桶、擦机布危废物。查看企业生活垃圾桶及附近的垃圾中转站,未发现有倾倒擦机布和废油墨的情况。该举报不属实。

2.关于“环保管控期间从未停止生产”的情况

经查,该企业属于绩效B级企业,共有3条印刷生产线和5条复合生产线。红色预警管控措施为:印刷工序停产,复合工序停产;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停2条印刷生产线,停2条干复机复合生产线;黄色预警管控措施为:无管控。

2021年秋冬季管控以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布5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其中,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3次,红色预警0次。

经查询该企业的智能用电监控系统和日常巡查监管,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管控要求落实,停止部分生产线,未发现其有违规生产的行为。该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下一步,新郑市将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办结无20X410100000000202201040003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徐庄镇石门沟村,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年来一直没有养猪,该镇所属国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在该厂区无证建设一个石子厂,非法开采石子,多处山体被开膛破肚,山体及植被遭到毁灭性破坏,而且该石子厂生产规模逐渐扩大,从几年前的日产200吨发展到现在的日产3000吨,石子沙子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举报人质疑非法建厂怎么接的电?与该镇政府多人存在利益关系。登封市 生态

大气

2021年1月5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该举报与第7批编号X410100000000202201040006问题相同。

1.关于反映“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年来一直没有养猪”问题

经调查,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辖两个养猪场项目均已办理环评手续,未验收,目前均处于基建阶段,现场处于停工状态。

2.关于反映“该镇所属国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非法开采石子,多处山体被开膛破肚,山体及植被遭到毁灭性破坏”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在建设平整场地过程中有石英砂岩等剥离物产生,产生的石英砂由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登封市自然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测量并处置(详见登自然资函〔2021〕239号),该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支付剥离物价款320600元,保证金15000元。上述两个养殖项目建设期间共产生石英砂岩等剥离物4.58万吨,依据登封市自然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处置出让协议(协议编号:CR2021004),产生的石英砂由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要求处置。现已处置销售1.65万吨,剩余2.93万吨石英砂岩未销售。不存在非法开采和破坏山体现象。

3.关于反映“在该厂区无证建设一个石子厂,该石子厂生产规模逐渐扩大,从几年前的日产200吨发展到现在的日产3000吨,石子沙子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2021年9月25日,徐庄镇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联合环保中队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新建一石子加工项目,办理有营业执照(郑州市艾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体设施已基本建成,部分设备已安装,正在调试设备,现场未能提供有关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2台、输送带12条、洗砂设备1套、压滤机1套;主要原料为砂岩,产品为石子,厂区规模占地约3000平方米。针对该违法事实,生态环境分局已立案调查。针对石子沙子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建设有密闭料棚,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现象。

4.关于反映“举报人质疑非法建厂怎么接的电”问题

经调查,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报装名称为河南省昱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到登封市供电公司进行用电报装,报装需提供主体证明(营业执照)和产权证明(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报装手续齐全,于2019年11月21日验收合格送电。

5.关于反映“与该镇政府多人存在利益关系”问题

针对该举报问题,已移交登封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部分

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已于2021年9月25日对郑州市艾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项目立案处罚,处罚文书: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环罚决字)〔2021〕038号,现已处罚到位。处罚金额为伍万零叁佰壹拾叁元零陆角整。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2月30日对郑州市艾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自然资罚决字〔2021〕089号),对非法占用的未利用地8544.53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8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1183.23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8元罚款,共计101486.68元罚款。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9727.7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9727.76平方米,恢复土地原貌。目前,罚款已经上缴到位,建筑物未拆除。如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不履行义务,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办结无21X410100000000202201040006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徐庄镇石门沟村,河南省亚翔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年来一直没有养猪,该镇所属国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在该厂区无证建设一个石子厂,非法开采石子,多处山体被开膛破肚,山体及植被遭到毁灭性破坏,而且该石子厂生产规模逐渐扩大,从几年前的日产200吨发展到现在的日产3000吨,石子沙子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举报人质疑非法建厂怎么接的电?与该镇政府多人存在利益关系。登封市 生态

大气

部分

属实

办结无22X410100000000202201040004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司口村黄河大堤里面有几处非法采砂点,晚上非法采砂,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采砂坑,大量塑料薄膜裸露。黄河湿地破坏严重。中牟县生态 2022年1月5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一)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司口村黄河大堤里面有几处非法采砂点,晚上非法采砂

经现场走访调查:该处采砂点实际为早年黄河大堤预备堤打筑堤坝产生的遗留坑,坑内有数立方米砂土缺失现象,疑似采砂土痕迹。此举报部分属实。

(二)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采砂坑,大量塑料薄膜裸露。黄河湿地破坏严重

现场确实存在垃圾,主要为日常生产生活常见垃圾且量不大,堆积在坑里。经了解,是周围附近的居民倾倒。此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针对非法采砂点的问题,中牟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针对垃圾的问题,中牟县雁鸣湖镇投入机械5台、工人6名,对问题所在区域及周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打扫,安排保洁公司按照规范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遗留坑进行回填,并将土地平整。

中牟县将加大环保日常宣传力度,持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营造全民环保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环保日常巡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办结无23X410100000000202201040005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与紫辰路交叉口西南角占用绿地公园建成小平房,现在改成几个饭店、超市,环境脏乱差。管城回族区其他污染2022年1月5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处土地为郑州誉金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提供了地块的不动产证(宗地图显示面积为401.18平方米)和土地使用证,产权土地上确有饭店、超市,检查时店铺门前未见脏乱差现象。 部分

属实

紫荆山南路办事处将督促营业中的店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安排环卫工人做好道路保洁工作,避免出现街边道路环境脏乱差现象。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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