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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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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9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1D410100000000202201060001郑州市金水区普庆路和博卉路交叉口西南角庙李村:1.无名工地,晚上施工噪音扰民,水泥罐车鸣笛噪音,物料随地堆放。2.普庆路和博卉路交叉口西南角向西北苑家园最南边,一楼门面房十几家饭店,其中有几家未安油烟净化器,另外安装的也不使用,油烟污染严重。金水区噪音大气2022年1月7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普庆路和博卉路交叉口西南角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庙李A7项目,该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连续三天夜间巡查,未发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情况;现场检查时工地内有少量覆盖不完全的物料。此举报部分属实。 2.普庆路和博卉路交叉口向西方向共有7家饭店,均安装有净化器,且净化器风量均符合规定。7家饭店均实施二线并联(抽风机、油烟净化器共用一个开关),不存在安装未使用情况。此举报情况不属实。部分属实对于庙李A7项目,要求施工方对裸露的物料进行覆盖,并对场区内道路铺设碎石子,辖区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对该项目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发现夜间违规施工问题,及时查处;对于7家饭店餐饮油烟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工作人员于1月8日使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对该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净化器风量均符合规定,油烟排放并未超标。下一步,将加强对此处餐饮经营场所日常巡查工作,督促餐饮经营场所按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办结无2D410100000000202201060002举报人在网上看到公示的D410100000000202112290003侯寨垃圾处理场的查处结果,说的是执法人员白天去现场只闻到轻微臭味。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核心是晚上有规律地散发恶臭,没有按照举报人说的晚上时间去调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执法人员解释为什么晚上会有有规律的恶臭。 市城

管局

大气2022年1月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现场生活垃圾A、C、D、E堆体已全部覆膜完毕;渗滤液调节池和B区暂存池已全部加盖;因“7·20”特大暴雨受损的垃圾渗滤液设备,经抢修后恢复生产,处理系统中除臭设施每天正常运行,由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场区除臭喷雾装置,采用植物型除臭剂按比例配制,场区固定除臭装置进行24小时喷雾除臭,移动喷洒除臭剂。处理水质和气体排放均安装了监控系统;虽然生活垃圾停止了进场,但垃圾堆体面积较大,仍然存在填埋气的挥发。在场区内调查过程中,闻到有微小气味。 2021年受“7·20”特大暴雨影响,处理中心的场内道路、围墙、地下管网、绿化设施、垃圾坝等设施均遭遇不同程度损坏。渗滤液调节池、暂存池倒灌,积存渗滤液30万吨;B区渗滤液暂存池覆盖系统遭到破坏,积水60万吨。暴雨过后,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对受灾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制订侯寨垃圾场灾后重建实施专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按应急抢险项目进行抢修。部分属实针对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气味难闻”的问题,2016年以来,郑州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专人成立专班,对举报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先后投资6.3亿元,采取堆体膜覆盖、调节池加盖、污水应急处理、加大消杀除臭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截止到2021年底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销号。 目前,处理中心正在对“7·20”特大暴雨受损的情况按照方案、计划,有序地加紧修复。采取作业堆体进行覆盖和覆膜,对堆体滑坡部分进行抢险,积存污水处理应急抢险到2022年3月份。 针对气味问题,市城管局组织多人次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为查找源头,采取城发公司停止部分设备运行的方式筛查,效果不明显。夜间气味受气象条件的限制,比白天味大。针对夜间气味问题,要求垃圾场加强除臭频次和强度。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积极地与周边居民沟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综合处理中心工作的宣传,让居民谅解。办结无3D4101000000002022010600031.郑州市新郑市新店镇贾咀村,正兴能源新郑垃圾电场项目,未经公众参与,违法建设,现已投产运行,烟囱冒黑烟,噪音大,严重影响新密市大隗镇侯庄村村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环境。2.关于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一批编号为X2A202104270148一案,虚假整改,应付整改,拿人民生命为儿戏。习总书记一直要求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群众的事无小事,上级政府和企业不顾人民生命安全,政府成为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群众多次写信多次举报,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政府部门应付完事。3.群众要求企业立即停产,进行整改,抓紧推进侯庄村受该企业影响的居民安置问题。4.依法追究郑州市和新郑市政府以及环保局的责任,追究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的违法责任。5.举报人要求省督察组到实地查看了解。新郑市新密市大气2022年1月7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新店镇贾咀村,正兴能源新郑垃圾电场项目,未经公众参与,违法建设,现已投产运行,烟囱冒黑烟,噪音大,严重影响新密市大隗镇侯庄村村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环境”的情况 经调查,该项目于2018年3月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启动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分别进行了一次公示(2019年6月10日—6月21日),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网络发布、《郑州晚报》刊登(2次)、周边村庄侯庄村、贾咀村、北靳楼村、欧阳寺村和辛店镇等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二次公示(2019年10月22日—11月4日),同时,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2019年11月22日)和发放公众意见表,广泛征集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经查看该项目《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等相关资料,该项目公众参与资料充分。该项目于2020年7月6日取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批复》(郑环审〔2020〕65号)文件。获得批复文件后于2021年1月开始建设。 2022年1月7日,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未投产运行,未进行吹管作业,现场未发现噪声大、冒黑烟现象。经调查,该项目于2022年1月2日在贾咀村提前张贴告知书,告知书中告知村民该项目计划于2022年1月2日至6日进行吹管工作,吹管工作期间可能产生噪声。据现场调查了解:该项目实际于2022年1月2日至4日间断性进行蒸汽吹管工作,并按照规范要求已安装消音装置,吹管过程间断性产生少量噪声,且吹管工作严格控制在每天8:00至18:00之间进行。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于2022年1月7日对该项目目前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取样,1月8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该项目在对主蒸汽管道进行吹管作业过程中通过焚烧炉采用柴油燃烧加热产生蒸汽,蒸汽通过主蒸汽管道最终由临时蒸汽排放口排放,呈白色。柴油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0米烟囱排放,因炉膛柴油燃烧启动时,炉膛温度较低,会产生短暂排放黑烟现象。新密市大隗镇侯庄村位于该项目东北方向410米,该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300米,且该项目目前未投产运行,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关于“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一批编号为X2A202104270148一案”的情况 经核实,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且目前未投产运行,未发现有虚假整改和应付整改情况。 (三)关于“群众要求企业立即停产,进行整改,抓紧推进侯庄村受该企业影响的居民安置”的情况 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后期设备安装阶段,尚未投产运行。该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目前,300米范围内的村庄已全部完成征迁,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经核实,新密市大隗镇侯庄村位于该项目东北方,距离410米,不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郑州市政府及新密市政府已将新密境内侯庄村列入搬迁计划,正在协调推进整体搬迁安置工作。 (四)关于“依法追究郑州市和新郑市政府以及环保局的责任,追究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的违法责任”的情况 经核实,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未发现有监管失职问题。部分属实新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周边环境质量。办结无4D410100000000202201060004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大学路新苑鑫家小区,侯寨垃圾处理场1月5日夜间11点多臭味很大。 市城

管局

大气2022年1月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现场生活垃圾A、C、D、E堆体已全部覆膜完毕;渗滤液调节池和B区暂存池已全部加盖;因“7·20”特大暴雨受损的垃圾渗滤液设备,经抢修后恢复生产,处理系统中除臭设施每天正常运行,由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场区除臭喷雾装置,采用植物型除臭剂按比例配制,场区固定除臭装置进行24小时喷雾除臭,移动喷洒除臭剂。处理水质和气体排放均安装了监控系统;虽然生活垃圾停止了进场,但垃圾堆体面积较大,仍然存在填埋气的挥发。在场区内调查过程中,闻到有微小气味。 2021年受“7·20”特大暴雨影响,处理中心的场内道路、围墙、地下管网、绿化设施、垃圾坝等设施均遭遇不同程度损坏。渗滤液调节池、暂存池倒灌,积存渗滤液30万吨;B区渗滤液暂存池覆盖系统遭到破坏,积水60万吨。暴雨过后,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对受灾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制订侯寨垃圾场灾后重建实施专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按应急抢险项目进行抢修。部分属实针对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气味难闻”的问题,2016年以来,郑州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专人成立专班,对举报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先后投资6.3亿元,采取堆体膜覆盖、调节池加盖、污水应急处理、加大消杀除臭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截止到2021年底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销号。 目前,处理中心正在对“7·20”特大暴雨受损的情况按照方案、计划,有序地加紧修复。采取作业堆体进行覆盖和覆膜,对堆体滑坡部分进行抢险,积存污水处理应急抢险到2022年3月份。 针对气味问题,市城管局组织多人次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为查找源头,采取城发公司停止部分设备运行的方式筛查,效果不明显。夜间气味受气象条件的限制,比白天味大。针对夜间气味问题,要求垃圾场加强除臭频次和强度。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积极地与周边居民沟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综合处理中心工作的宣传,让居民谅解。办结无5D410100000000202201060005在网上看到对29日举报人反映的编号为D41010000000202112290003的问题调查情况的公示,举报人对公示的结果不满意:1.公示内容上说是部分属实,举报人问哪一部分是不属实的。关于回复的内容:“招标公告是在未接到生活垃圾停止进场通知前做的规划”,实际上2021年5月份郑州市长热线已在网上公示停止垃圾进场,此次公示的内容与市长热线公示的内容不符。2.对气味源头推脱的问题,公示内容没有正面回复为何每天深夜恶臭刺鼻,让人窒息,而且是有规律性的恶臭。要求给出每天夜晚规律性恶臭产生原因,正面回复问题。3.公示上说的是部门分工明确,不存在推诿问题。实际是渗滤液处理单位和垃圾处理单位,都说不是自己的问题,存在严重推诿扯皮。4.举报人请督察组督导城管局对晚上产生规律性恶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5.公示上的显示“现场有微小气味”,举报人要求落实调查人员是白天去的还是晚上去的?请求督察组添加市民联系方式,在夜晚有排放恶臭时候进行查证督察,调查清楚白天不臭夜间规律性恶臭的原因。 市城

管局

大气2022年1月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1.关于招标公示问题。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2021年12月30日正式停止生活垃圾进场,2022年除臭招标项目是基于当时垃圾场内堆体存量垃圾的除臭工作进行招标,公告600吨/日是在未接到生活垃圾停止进场通知前做出的工作规划。2021年5月,市长热线有群众问到侯寨垃圾填埋场何时停运?按照环保整改要求,南部电厂投运后,2021年底停止垃圾进场。因“7·20”特大暴雨的影响,南部电厂推迟了投用时间,垃圾场对灾后重建也做了相应规划。 2.关于气味源头问题。2021年12月30日,生活垃圾停止了进场,但垃圾堆体面积较大,仍然存在填埋气的挥发。 3.关于两个单位推诿问题。垃圾堆积填埋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范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并做好场区和作业面除臭工作;渗滤液处理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两个部门分工不同,各负其责,不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4.关于责任追究问题。市城管局加强垃圾场内各单位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按规范操作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责。 5.关于白天夜间气味问题。市城管局组织多人次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为查找源头,采取停止部分设备运行的方式筛查,效果不明显。夜间气味受气象条件的限制,比白天味大。部分属实针对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气味难闻”的问题,2016年以来,郑州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专人成立专班,对举报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先后投资6.3亿元,采取堆体膜覆盖、调节池加盖、污水应急处理、加大消杀除臭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截止到2021年底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销号。 目前,处理中心正在对“7·20”特大暴雨受损的情况按照方案、计划,有序地加紧修复。采取作业堆体进行覆盖和覆膜,对堆体滑坡部分进行抢险,积存污水处理应急抢险到2022年3月份。 针对气味问题,市城管局组织多人次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为查找源头,采取城发公司停止部分设备运行的方式筛查,效果不明显。夜间气味受气象条件的限制,比白天味大。针对夜间气味问题,要求垃圾场加强除臭频次和强度。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积极地与周边居民沟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综合处理中心工作的宣传,让居民谅解。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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