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25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上接二十二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29X410100000000202201220001群众来信反映: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邙岭微波站南邙山陵园东邙山墓园北,第八村民组邙岭土地范围内,2003年至今,长期毁林,违规违建墓地数百亩,对外出租出售,牟取暴利数亿元,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现黄河桥村原书记黄革卫,原村主任吕建民因行贿、受贿、贪污已判刑,至此再次举报,望督察组彻查。1.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49第二十三批及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20181113055(第十二批)和20181124230(第十五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X2HA202104140078、X2HA202104200049、X2HA202105010107多次督察,《郑州日报》多次刊登上述举报问题,为何越举报越整改,毁林建墓面积越大越严重?2.2003年至2019年2月21日黄革卫由郑州市监察委提级采取措施,2016年是他管理此墓地资金收入,此后由他亲哥黄红伟和其亲舅家表弟李红建(非正常死亡)、其妻家亲侄子李严管理,全部是亲属圈内管理,村民怀疑至今还有幕后大“保护伞”为他们保驾护航。2019年10月29日,郑州中牟县法院以行贿、受贿、贪污开庭判决,为啥没有追查黄革卫毁林建墓破坏环境和对外出租出售墓穴收入数亿元资金?3.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督察、督办,现只有墓地内庙李村个别墓碑倒下,其余大部分墓穴完好,还有的现在正施工建设(邙山陵园东北沟内),继续破坏环境,村民期盼督察组对原村、镇、区、市上报调查处理结果重新彻查,整改、取缔墓穴,恢复原生态地貌,追责当事人。惠济区生态2022年1月23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八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2020年已停止扩建。现场核实时,墓地内未发现施工修建墓穴的迹象。 关于墓地占用林地的情况:墓地占地行为发生于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关于毁坏林地的情况:该地块南侧有一块约18.9亩的土地,2019年,惠济区林业局和惠济区园林局已对涉事的郑州宁寿实业有限公司毁坏林木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林罚决字〔2019〕第005号)。目前,该地块已恢复林地,且未发现有新增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部分属实截至目前,违建墓地墓碑已部分放倒并栽种柏树,墓地未新增修建的墓穴。 惠济区将继续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切实保护邙岭生态环境。办结无30D410100000000202201080004(第十一批)郑州市登封市白坪乡石门村北沟,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在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放炮开发矿山,产生震动和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登封市噪音大气2022年1月9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白坪乡石门村北沟,登封市瑞隆矿业有限公司在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放炮开发矿山”问题 经调查,2021年5月11日,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与登封市白坪乡石门村涉及占地的13户村民,均签订有占地补偿协议,并按标准补偿到位。白坪乡石门北沟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村民均知情该项目,并同意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施工。2021年8月4日,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按照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编制的《登封市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方案》对其遗留采坑产生的危岩进行安全隐患排险及生态修复。 因山势较陡,机械无法施工,为更快排除遗留采坑造成的安全隐患,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爆破工程应急预警方案》,爆破作业任务由登封市诺信矿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且该爆破项目已在登封市公安局备案审批,相关审批手续齐全,至今仅于2021年12月31日进行了一次爆破作业。 2.关于反映“产生震动和噪音扰民,粉尘污染” 经调查,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动用4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已完成作业面积为5300平方米左右,施工作业现场距离最近无人居住的民房约400米。2022年1月3日,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方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环境噪声》检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结论:粉尘及噪声相关数值均在正常值范围之内。同时,为更好控制粉尘,该项目施工现场日常利用5台雾炮设备及2辆洒水车对施工作业面、调度洒水进行湿法降尘作业。部分属实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白坪乡党委、政府一是将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第三方监理机构加大日常管理频次,并要求登封市自然资源局白坪乡规划所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防违规开采现象发生;二是责令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义务,严格按照《登封市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在做好扬尘管控、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现场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办结无31D410100000000202201080009(第十一批)郑州市登封市徐庄乡孙桥村五组,村民魏东大面积砍伐生长四十多年的柏树,破坏环境。登封市生态2022年1月9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焱卿铝矾土有限公司没有名字叫魏东的人员,只有一名叫吴卫东的人,是该矿山修复治理第三单元的负责人,平时都称呼他卫东,2015年,吴卫东委托燕松峰与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焱卿铝矾土矿签订协议,交纳保证金,负责第三矿坑开采和复垦修复工作。 在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修复工程中,第一单元治理区没有植被;第二单元治理区内有2021年矿山复绿渣山上种植的松树、刺槐和皂角等,在治理过程中对存在的树木能移尽移,移不了的平整后,再次对该地块进行种植绿化;第三单元治理区周围有植被,但不在治理范围内,不存在大面积砍伐生长四十年柏树现象。部分属实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徐庄镇政府加大对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修复工程项目的日常督查和巡查力度,坚决杜绝以复垦修复为名私挖乱采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和指导,对矿山修复过程中的树木做到能移尽移。办结无32D410100000000202201080015(第十一批)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村支部书记刘现民侵占老百姓耕地,建仓库,都是小散乱污企业,不定时生产,噪音大,气味难闻。举报人要求取缔这些散乱污企业。举报人再次来电补充,对网上公示不满意,老百姓要求严肃处理、追责、取缔,有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实际是老百姓的农民耕地,要求土地复耕。网上说灯箱厂找不到,明明都在仓库附近。新郑市大气噪音2022年1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村支部书记刘现民侵占老百姓耕地,建仓库,都是小散乱污企业,不定时生产,噪音大,气味难闻。举报人要求取缔这些散乱污企业”的情况: 举报问题涉及的刘现民仓库位于郭店镇陵后村北,郑新快速路西侧厂院内,院内仓库原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现已清空。 因该仓库非法占地问题,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9月13日对刘现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国土资罚字〔2012〕第040号)。 (二)关于:“举报人要求取缔这些散乱污企业。举报人再次来电补充,对网上公示不满意,老百姓要求严肃处理、追责、取缔,有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实际是老百姓的农民耕地,要求土地复耕。网上说灯箱厂找不到,明明都在仓库附近”的情况 经查,刘现民仓库周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场院有4处,分别为: 1.郭店镇陵后村东头路北厂院,业主刘宪周,院内有3个仓库,现场核查时,其中,1个厂房为消防器材存储仓库,另外2个厂房原来是1个家具加工点和1个贴面板加工点,现场核查时,原来的2个加工点内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生产设备已清理,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2.郭店镇陵后村北部厂院(即群众反映的灯箱厂),院内原有1家标牌加工点,现场核查时,该厂房内没有生产设备,仅有部分成品存放,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3.郭店镇陵后村西部保温板加工厂所占用土地为郭店镇陵后村第三村民组土地,业主为刘国红、刘现军。现场核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现场有部分产品堆放,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部分属实2022年2月28日,新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攻坚办常务副主任苗瑞光组织新郑市生态环境分局、新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郭店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对郭店镇陵后村现场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不仅要严格标准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还要做好群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脚步丈量工作法,深挖问题根源,提前站位彻底解决,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案件整改的标杆。 对省委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涉及的生产经营行为,郭店镇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作业行为严格清理到位,加强监督巡查,严防反弹,为周边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目前:刘现民仓库已清空。刘宪周仓库内家具加工点已于2022年1月2日拆除了生产设备,该贴面板加工点已于2022年1月8日拆除了生产设备,2个仓库内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郭店镇陵后村北部厂院(即群众反映的灯箱厂)目前已拆除了生产设备,仅有部分成品存放。陵后村西部厂院生产设备和物品已清除。 同时,对举报件涉及的占用耕地违法建设厂房问题,由新郑市郭店镇政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违规占地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办结 2021年12月31日,郭店镇纪委给予陵后村支部书记刘现民全镇通报批评。

2022年1月13日,中共郭店镇委员会给予陵后村包村领导陈勇刚、包村干部耿潇迪全镇通报批评,并对陵后村耿潇迪进行诫勉谈话。

(下转二十四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