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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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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23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1D410100000000202201200001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无名厂房,占用农民耕地,前期着火后又重新翻新,噪音扰民。新郑市噪音2022年1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宗地位于郭店镇大范庄村北,环乡路东侧,属郭店镇大范庄村六组土地,系大范庄村村民范明远占用,占地面积约1.96亩,占地类型为一般耕地和少部分建设用地,现场为闲置仓库,未发现噪音扰民现象。部分属实针对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范明远违法占地建仓库问题,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1月21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联合郭店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限期拆除清理。截至目前,该仓库已拆除完毕。下一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办结郭店镇纪委给予大范庄支部委员范国红全镇通报批评。2D410100000000202201200002郑州市二七区棉纺路与嵩山路鑫苑国际城市花园最后三栋楼北边的后面,有一个明渠,晚上经常排污水,臭气难闻,检查时不排。二七区 水

大气

2022年1月21日,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鑫苑国际城市花园最后三栋楼北边后面的明渠处,未发现排污水现象和难闻的气体,明渠下游约2公里属于二七辖区,两岸护坡已全部硬化,没有发现排污的情况。经向附近居民了解,群众举报的明渠处上游是中原区纱厂的明沟和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办公场所,明沟存在间歇性排放污水的情况。属实一是中原区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有两处来源:桐柏路191号院门前污水进入雨水井流入百花路雨水方涵最终流入纱厂明沟;计划路市场街南100米路西小区有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目前,2处均已完成封堵改排治理。二是加大对该区域的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办结无3D410100000000202201200003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东陈庄村东南地,原基本农田里用于排污水的大型自然沟被人用建筑垃圾填平并超出地面,一到下雨天的时候就导致周边的庄稼地被淹。举报人要求把建筑垃圾重新拉出去。荥阳市土壤2022年1月21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过对豫龙镇东陈庄村东南地所有地块进行认真走访,对该区域南北向道路两侧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除了与中原区交界处有一自然沟,现存有群众排放的生活污水外,其他所有地块均种植果木,以桃树、核桃树居多。 针对建筑垃圾填埋问题,因陈庄村东南角属于该村一组土地,工作人员在陈庄村组干部的带领下随机走访一组多户村民,村民普遍表示本村东南角范围内从未填埋过任何建筑垃圾。 鉴于举报人所说的“自然沟被人用建筑垃圾填平并超出地面,一到下雨天的时候就导致周边的庄稼地被淹”情况,工作人员全面排查下来只有自然沟旁一大土堆高于其他地面。经调查,该处原本是平地,2012年,为了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开挖施工需要,在此处作为土场使用,囤积了大量土方。2014年底,中线干渠施工完毕,该土堆未清运出去就遗留了下来。2020年,随着干渠南侧渠南路的开工建设,该处土堆面积进一步扩大。因该土堆地势明显较高,每逢雨雪天气,雨水雪水均流入旁边自然沟。陈庄村组干部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将此处积水抽送至大河学院泵站,提升至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淹没周边庄稼地的问题。不属实下一步,豫龙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在辖区特别是有自然沟的地方,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认真排查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坚决杜绝填埋建筑垃圾现象发生。办结无4D410100000000202201200004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新郑西高速口始祖山离高速口2公里,有一无名猪场,没有任何手续,气味难闻,粪水乱排周边的庄稼地内,污染庄稼,并将死猪随意掩埋在地头。新郑市大气土壤水2022年1月2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时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运行正常,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经济合作社现停产,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新郑西高速口始祖山离高速口2公里,有一无名猪场,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经排查,距新郑西高速口始祖山离高速口约2.1公里,位于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有两家养殖场,分别为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系统自主备案,该养殖场于2017年4月6日办理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代码编号:41018410120170002。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于2020年7月2日通过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系统自主备案,截至目前,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气味难闻”问题。 现场调查时,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存栏生猪已售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2年1月18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合作社场区周边臭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合作社场区周边臭气达标。 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2300头,堆粪场底部硬化,四周打有围堰,粪便晾干后综合利用肥田。现场发现,沉淀池部分密封不严,厂区内有轻微臭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2年1月18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区周边臭气进行取样检测。2022年1月19日,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养殖场区周边臭气达标。该问题部分属实。 (3)关于“粪水乱排周边的庄稼地内,污染庄稼”问题。 核查时,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猪舍内已硬化,猪舍内产生的粪便暂存于堆粪场,堆粪场加装顶棚,地面已硬化。营运期间,定期对堆粪场内的养殖粪便进行清运,综合利用肥田。经对该合作社周边排查,未发现有粪水乱排的现象。 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猪舍内已硬化,猪舍内产生的粪便暂存于堆粪场,堆粪场加装顶棚,地面已硬化。营运期间,定期对堆粪场内的养殖粪便进行清运,综合利用肥田。养殖废水引入暂存罐内发酵后综合利用。经对该养殖场周边排查,发现该堆粪场由于当时下大雪导致一个角落小范围塌方,少量粪水流入周边庄稼地,已由农委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整治到位。该问题部分属实。 (4)关于“将死猪随意掩埋在地头”问题。 经核查,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和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实际经营人均为张建东。张建东签订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委托收集处理协议》,对病死畜禽集中处理,未发现死猪随意掩埋在地头的现象。部分属实新郑市要求辛店镇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清除粪便,做好除臭工作。阶段办结无5D410100000000202201200005郑州市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河头陈村六组,村北边用铁皮围起来的临时沙场,最近每天凌晨3点多到次日早上9点多生产,噪音及粉尘大,污染严重。 航空

港区

大气噪音2022年1月21日,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案件进行核实查办,发现紧邻临时安置区北侧,有一设置围挡的院子,院内存在部分机械及废旧钢材等,未发现沙料及其他生产设备。经查,2016年12月,龙港办事处河头陈村村民陈建伟未经批准擅自占用4399.11平方米土地(耕地1221.29平方米、草地3177.82平方米),并将该地块用铁皮围挡圈围,故举报铁皮围起来的院子问题属实,举报每天凌晨3点多到次日早上9点多生产问题不属实。部分属实针对陈建伟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行为,航空港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11月16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年1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21746.36元。2022年2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正处于涉法涉诉处理中,针对非法设置围挡等问题,航空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航空港区城市管理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阶段办结无6D410100000000202201200006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路1号,汽车报废厂里面违规用氧气割车身,机油随意倒在地面上,气味难闻。登封市大气2022年1月21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路1号,汽车报废厂里面违规用氧气割车身”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金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院内建设有一座约2000平方米的封闭型报废汽车拆解车间,封闭型车间内配套有两台报废汽车拆解设备,一台拆车机和一台鹰嘴剪,用于报废车辆拆解过程中将车辆解体,同时,车间内还配备有等离子切割设备两台,用于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切割难以剪切的小部分废钢以及切割车辆识别代号,检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使用氧气切割车身的现象。 2.关于“机油随意倒在地面上”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封闭型车间内建设安装有一条报废汽车拆解流水作业生产线,在拆解流水作业生产线设置有油液排放工位,安装有2套油液排放系统以及移动燃油排放凿孔机设备,用于收集报废车辆汽油、柴油以及机油等废油液,储存在专用的废油液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要求签订有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将废油液转运给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处置,检查现场未发现机油随意倒在地面上的现象。 3.关于“气味难闻”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封闭型车间内的报废汽车拆解流水作业生产线配套建设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和袋式除尘器设施设备集气罩,拆解过程中的气体和粉尘被集中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检查现场未发现气味难闻的现象。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日常通过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对河南省金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监管,该公司未发生过环境违法行为。部分属实下一步工作中,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东华镇政府加大对河南省金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督促该公司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该公司在日常车辆拆解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办结无7D410100000000202201200007郑州市二七区尖岗水库上游到处都是生活垃圾、淤泥、生活污水,导致水库里的水质发黑。二七区水2022年1月21日,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水库上游的樱桃沟管委会曹洼社区、郭小寨社区和桐树洼社区存在淤泥现象,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水质发黑现象。形成淤泥的原因是郑州“7·20”特大暴雨冲刷贾鲁河河道、山体、杂物等形成泥石流,泥石流汇集至尖岗水库上游,导致淤泥堆积。群众举报的尖岗水库上游存在淤泥问题属实;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导致水库里的水质发黑问题不属实。部分属实一是开展贾鲁河河道清淤恢复工程,对尖岗水库上游河道内的淤泥进行彻底清理,二七区发改委已于2021年11月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现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加大对尖岗水库周边的日常巡查,强化监管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办结无8D410100000000202201200008郑州市经开区第四大街与南三环交叉口往北20米左右,金樾澜庭(金茂未来府),在中度污染天气时,一直浇筑混凝土,黄土裸露,大面积覆盖不完整。经开区大气2022年1月2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项目土地、规划、建设资质手续齐全;工地内智慧化工地建设达标,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开复工手续齐全。 该项目近期正常施工作业,处于基坑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经查阅郑州市相关污染天气管控文件,2022年1月13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于2022年1月13日22时解除1月2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所以近期不存在“在中度污染天气时,一直浇筑混凝土”的情况 。查看施工现场非作业面覆盖到位,未发现大面积黄土裸露情况。不属实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已责令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工地负责人做好日常施工扬尘监督和防控,严格落实政府发布的污染天气管控指令,确保现场施工时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避免出现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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