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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上接二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追究情况33X410100000000202201080001(第十一批)群众来信反映:新密市袁庄乡山顶村村民李红亮在揽胜搅拌站对面非法倾倒铝厂拉出来的铝渣,现在还在现场堆着,每次下雨下雪气味刺鼻,前期多次举报没有结果。新密市其他污染、大气2022年1月9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问题1:袁庄乡山顶村村民李红亮在揽胜搅拌站对面非法倾倒铝厂拉出来的铝渣,现在还在现场堆着,每次下雨下雪气味刺鼻。 2022年1月11日,经现场挖掘,在黄土下方一米处发现有部分黑色粉状及块状物质,黑色物质用吨包装存,黑色物质散发有气味。经初步调查,2021年3月,该处土地承包人李红亮表弟李红召牵线联系将黑色粉状及块状物质倾倒至该片土地,并用黄土进行覆盖。 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6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对黑色粉状及块状物质进行两次采样检测,经鉴定,黑色物质为危险废物废铝灰。 问题2:前期多次举报没有结果。 经调查,2022年1月9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之前,接到同类举报件一起:2021年12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事发地点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及倾倒铝灰痕迹。部分属实因该地块地形复杂,目前,袁庄乡政府正在对废铝灰进行挖掘,预计2022年3月4日完成挖掘工作,待挖掘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已挖掘的废铝灰临时封存在附近一厂区内。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对袁庄乡山顶村村民李红召倾倒危险废物废铝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按程序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阶段办结无34X410100000000202201080002(第十一批)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世纪龙城小区住宅旁边高压线距离住宅很近,担心高压线产生的电力辐射对居民(尤其是发育期儿童)产生不良影响。 管城 回族区 辐射2022年1月2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项目入地口的高压线塔距离金盾未来花园小区约40米,距世纪龙城三号院小区约50米。2021年4月,航海东路办事处已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对该处进行检测。显示:各监测点位处电场强度监测值在6.07V/m~82.79V/m之间,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283μT~0.3559μT之间,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小区产生辐射污染。 该项目原计划入地高压线直线距离870米,第一阶段施工已完成入地直线距离约500米。第二阶段仍需将剩余370米进行入地,待全部完成入地后将对高压线塔进行彻底拆除。目前,施工方正在办理第二阶段所需手续。不属实航海东路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办结无35D410100000000202201090004(第十二批)登封市白坪乡石门村北沟,瑞隆矿产有限公司打着修复治理的旗号开采矿石,毁坏林木,对当地村民的房屋造成损坏,影响居住安全,爆破声、钩机破碎声和生产过程的粉尘污染环境。并且该公司还威胁村民,报警也不管用。希望政府重视,尽快调查处理。登封市大气噪音2022年2月26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瑞隆矿产有限公司打着修复治理的旗号开采矿石”问题 经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打着修复治理的旗号开采矿石”的问题,实际为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7日,由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白坪乡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白坪乡人民政府四处历史遗留矿山排险治理的请示的意见》(登自然资文〔2020〕544号),同意该综合治理项目。现场调查,该项目按照治理方案进行安全隐患排险,不存在打着修复治理的旗号开采矿石的情况。 2.关于“毁坏林木”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进行的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区域,经登封市林业局、白坪乡农业服务中心认定,该项目所在区域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该历史遗留采坑内无植被,不涉及毁坏林木的问题。 3.关于“对当地村民的房屋造成损坏,影响居住安全”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在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山势较陡,机械无法施工,为更快排除遗留采坑造成的安全隐患,该公司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爆破工程应急预警方案》,爆破作业任务由登封市诺信矿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且该爆破项目已在登封市公安局备案审批,并于2021年12月31日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区域周边的房屋均在安全防护范围以外。 当前,针对举报人反映“对当地村民的房屋造成损坏,影响居住安全”问题,经该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因炮震造成当地村民房屋损坏及影响居住安全的问题进行逐户摸底排查,不存在房屋受损现象。 4.关于“爆破声、钩机破碎声和生产过程的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委托河南省方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无组织废气》检测;2022年1月7日进行了《无组织废气与厂界噪声》检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结论,粉尘及噪声相关数值均在正常值范围之内。同时,为更好控制粉尘,该项目施工现场日常利用雾炮对施工作业面、调度洒水进行湿法降尘作业。 5.关于“该公司还威胁村民,报警也不管用”问题 经登封市公安局查阅接警记录,在2021年12月30日曾接到相关该公司警情1起,但该警情未发现威胁村民的问题存在。 2021年12月30日11时52分30秒登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匿名举报称“白坪乡石门村北沟后河青石厂内有人雷管放炮,存在安全隐患”的警情。经出警民警现场调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爆破工程应急预警方案》,相关爆破项目已在登封市公安局备案审批。同时,经白坪乡石门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登封市公安局白坪派出所民警现场走访附近群众,未收悉该公司存在威胁附近群众的相关情况。 6.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白坪乡石门北沟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缺乏相关手续支撑,涉嫌非法开采,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题 经调查,根据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白坪乡人民政府四处历史遗留矿山排险治理请示的意见(登自然资文〔2020〕544号)》,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由该公司正履行与登封市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交割协议(协议编号:JG2021006),并按照综合治理方案,对其遗留采坑产生的危岩进行安全隐患排险,不涉及私挖乱采的问题。部分属实1.登封市白坪乡将安排专人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严防违规开采现象发生。 2.要求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义务,严格按照《登封市白坪乡石门北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在做好扬尘管控、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现场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 登封市要求白坪乡督促石门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及登封市瑞隆矿产品有限公司协调好附近村民关系,不定时走访群众,做好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理解,对相关问题尽快解决到位。办结无36D410100000000202201110001(第十四批)1.举报人前期来电反映郑州市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8组陉山严重破坏等相关问题后,怀疑信息被泄露,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寇营直接给举报人打电话。2.调查完毕后没有给举报人打电话告知调查结果。3.举报人问督察组结束后,后续打哪个电话继续投诉。新郑市其他污染自案件交办以来,新郑市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1.举报人前期来电反映郑州市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8组陉山严重破坏等相关问题后,怀疑信息被泄露,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寇营直接给举报人打电话”的情况。 接到该举报件后,新郑市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新郑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关于:“2.调查完毕后没有给举报人打电话告知调查结果”的情况。根据本次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举报件办理情况将按流程在郑州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新郑市纪委按照要求正在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查。举报件办理情况将按流程在郑州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办结无37D410100000000202201110003(第十四批)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水峪村军标沙场院内东北方向有个村干部建了个洗沙车间,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施。登封市其他污染2022年2月26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水峪村军标沙场院内东北方向有个村干部建了个洗沙车间”问题 经现场调查,郑州荣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北方向为该公司办公楼,因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为张某标,所以周边群众称该洗沙场为军标沙场。郑州荣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金300万元,公司有两个股东,分别为赵某平和李某凯,不存在其他人入股参与经营情况。赵某平为登封市大冶镇人,李某凯为登封市徐庄镇人,管理人员张某标为登封市嵩阳办人,以上三人均未在告成镇辖区内村两委任职。 2.关于反映“无环评手续”问题 该企业2017年10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登环字〔2017〕68号,2018年3月验收,2018年5月进行网上公示;2020年8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410185MA40T0NQ1R001Q。不存在无环评手续问题。 3关于反映“无环保设施”问题 该公司购置有洒水车、除尘器、车辆冲洗装置、雾炮、喷淋、洗扫车等环保设施设备,建设有密闭车间,并经过上级环保部门验收。日常生产经营中,及时开启除尘设施,对车辆进行及时冲洗,洒水车对厂区及门口道路不定时洒水降尘。不存在无环保设施问题。部分属实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告成镇政府将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并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办结无 (下转二十五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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