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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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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25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上接二十四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38 D410100000000202201110011

(第十四批)

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满意,对举报问题避重就轻,强占老百姓的耕地,没有任何手续,气味、噪音扰民,举报人要求归还老百姓土地,追究支部书记相关责任。新郑市大气噪音 2022年1月1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郭店镇陵后村东头路北厂院实际违法占地人为刘宪周,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示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耕地,目前规划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院内有3个厂房,现场核查时,其中,1个厂房为消防器材存储仓库,另外2个厂房原来是1个家具加工点和1个贴面板加工点,现场核查时,原来的2个加工点内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没有生产设备,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2.郭店镇陵后村北部厂院(即群众反映的灯箱厂)实际违法占地人为刘宪周,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示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耕地,目前规划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院内原有1家标牌加工点,现场核查时,该厂房内没有生产设备,仅有部分成品存放,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3.郭店镇陵后村北,郑新快速路西侧厂院为刘现民建仓库,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示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耕地,现场核查时,仓库内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没有生产设备,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4.郭店镇陵后村西部保温板加工厂所占用土地为郭店镇陵后村第三村民组土地,违法占地人为刘国红、刘现军。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认定,该宗地占地类型为耕地;现场核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现场有部分产品堆放,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部分属实1.针对郭店镇陵后村东头路北厂院,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12年4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国土资罚字〔2012〕第001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罚款,罚款已缴纳,并移交财政局;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7日对其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截至2022年1月2日,该家具加工点已拆除了生产设备,截至2022年1月8日,该贴面板加工点已拆除了生产设备。 2.针对郭店镇陵后村北部厂院(即群众反映的灯箱厂),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12年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法院,罚款已缴纳,并移交财政局;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月2日对其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截至2022年1月3日,该标牌加工点已拆除了生产设备。 3.针对郭店镇陵后村北,郑新快速路西侧仓库,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12年9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国土资罚字〔2012〕第040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法院,罚款已缴纳,并移交财政局;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其将仓库内存放物品清除到位,目前该仓库所有堆放产品已清除到位。 4.针对郭店镇陵后村西部厂院,2021年12月27日,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对该保温板加工厂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加工点已将生产设备清除;2022年1月8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保温板加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对举报件涉及的占用耕地违法建设厂房问题,由新郑市郭店镇政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违规占地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办结 2021年12月31日,郭店镇纪委给予陵后村支部书记刘现民全镇通报批评。

2022年1月13日,中共郭店镇委员会给予陵后村包村领导陈勇刚、包村干部耿潇迪全镇通报批评,并对陵后村耿潇迪进行诫勉谈话。

39D410100000000202201120003(第十五批)郑州市惠济区古城村师南路十字路口向东300米左右路南,有一无名废品收购站,加工废品过程中扬尘及噪音大,冒黑烟。惠济区大气噪音2022年1月13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该举报件与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编号D410100000000202201070009为同一案件。现场查看时,因疫情,该废品收购站人员已撤场,大门已封闭。部分属实2022年1月11日现场检查时,现场已没有原料,不再进行打包。 2月28日,惠济区攻坚办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该单位已复工,相关部门要求该单位降低产能,通过减少工作时间或者错时生产等方式来减少噪音和扬尘污染,平时加大洒水清扫力度,确保站内干净整洁;加强内部管理,对现存废纸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办结无40D410100000000202201120007(第十五批)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安庙站台一号货场(南寨村),没有院墙;物料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降尘措施,拖拉机翻煤的时候粉尘大;夜间进出货车卸煤,噪音很大。登封市大气,噪音2022年1月13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 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安庙站台一号货场(南寨村),没有院墙”问题 经调查,货场东、西、南侧建有围墙,部分破损,北侧是货场办公区域。 2.关于反映“物料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降尘措施,拖拉机翻煤的时候粉尘大”问题 经调查,该站台现场堆有原煤约4000吨,已覆盖到位,部分煤泥未覆盖到位(针对该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已立案调查)该站台现场堆有原煤约4000吨,已覆盖到位,部分煤泥未覆盖到位(针对该问题,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已立案调查)。该货场以货运、装卸为主,对现场货物采取覆盖措施,有4台雾炮机、洒水车2辆、移动雾炮机2台,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4次,作业时采用雾炮机、移动雾炮、车辆冲洗等方式进行降尘。 3.关于反映“夜间进出货车卸煤,噪音很大”问题 经调查,该货场货物装卸时间由登封市铁路公司负责调度,白天和夜晚均有进出货物情况。该站台根据登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2022年1月3日,将12名从许昌禹州返回的工作人员隔离在该站台内部,并封闭大门停止运营至今。根据登封市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河南登封市铁路有限公司安庙站台厂界昼、夜环境噪声检测报告,比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该站台厂界噪声在限值内。部分属实1.督促该站台一号货场根据要求落实物料全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现已覆盖到位。 2.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要求登封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庙站台对周边破损的围墙进行修缮,对一号货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完成前停止运营。 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针对该站台“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已立案调查。 4.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大金店镇政府将加大对该站台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该货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阶段办结无41D410100000000202201130001(第十六批)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南寨村,安庙站台一号货场,以经营加工湿煤泥为主,湿煤泥在几十亩的场地上露天晾晒,平时用铲车和拖拉机翻晒破碎,没有按照要求设置围墙及防尘设施。为了应付环保检查,敷衍百姓,利用晚上时间进出货物,每天傍晚到次日凌晨生产和运输噪音不绝于耳。即便是在重度污染蓝色预警期间也从不停歇,遇到大风天气,煤尘四处飞扬、遮天蔽日,严重污染环境,庄稼大幅减产,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当地村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但收效甚微、从未根治,怀疑有地方保护伞,私下都说这是一个打着登封铁路公司旗号的“登封第一大露天煤场”,称之为大金店镇最大的污染源,望省领导引起重视,在不通知当地政府的情况下,亲临现场实地考察,彻底制止这种明目张胆的不法行为,并责令其彻底改造,验收不合格不能生产,还公民一个相对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期盼早日落实,有必要可联系举报人亲自带领去现场,手机导航“登封市安庙货场”可到,本次举报内容完全属实,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登封市大气噪音2022年1月14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安庙站台一号货场,以经营加工湿煤泥为主,湿煤泥在几十亩的场地上露天晾晒,平时用铲车和拖拉机翻晒破碎,没有按照要求设置围墙及防尘设施”问题 经调查,该货场以货运、装卸为主,存在个别时段利用该铁路公司内部铁路用地露天晾晒少量湿煤泥现象,存在用拖拉机翻晒湿煤泥、用铲车装车的行为,现场未发现破碎和加工现象。货场东、西、南侧建有围墙,部分破损,北侧是货场办公区域。该货场对现场货物采取覆盖措施,有4台雾炮机,洒水车2辆、移动雾炮机2台,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4次,作业时采用雾炮机、移动雾炮、车辆冲洗等方式进行降尘。 2.关于“为了应付环保检查,敷衍百姓,利用晚上时间进出货物,每天傍晚到次日凌晨生产和运输噪音不绝于耳”问题 经调查,该货场货物装卸时间由登封市铁路公司负责调度,白天和夜晚均有进出货物情况。该站台根据登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2022年1月3日,将12名从许昌禹州返回的工作人员隔离在该站台内部,并封闭大门停止运营至今。根据登封市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河南登封市铁路有限公司安庙站台厂界昼、夜环境噪声检测报告,比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该站台厂界噪声在限值内。 3.关于“即便是在重度污染蓝色预警期间也从不停歇,遇到大风天气,煤尘四处飞扬、遮天蔽日,严重污染环境,庄稼大幅减产,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问题 经调查,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该货场严格按照登封市调度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地面喷洒除尘凝固剂。该货场装卸作业时会产生粉尘,用雾炮、移动雾炮、清扫、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通过对货场周边群众调查,未发现严重污染、庄稼大幅减产情况。 4.关于“当地村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但收效甚微、从未根治,怀疑有地方保护伞,私下都说这是一个打着登封铁路公司旗号的‘登封第一大露天煤场’,称之为大金店镇最大的污染源”问题 安庙站台一号货场隶属河南登封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经查阅历史资料,近一年来共接到12369举报件4次,反映该站台装卸煤时产生的粉尘、噪声等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已对举报件进行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同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关于“怀疑有地方保护伞”问题,已移交登封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部分属实1.督促该站台一号货场根据要求落实物料全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现已覆盖到位。 2. 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要求登封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庙站台对周边破损的围墙进行修缮,对一号货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完成前停止运营。 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针对该站台“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已立案调查。 4.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大金店镇政府将加大对该站台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该货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办结大金店镇政府对大金店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陈献卫、安庙站台一号货场所在地南寨村支部书记王光辉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下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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