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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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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昨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陈治胜为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批准任命: 杜永召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英旭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朱长青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莉萍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建波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霍金花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批准免去: 常凤琳的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连东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康健民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国谦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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