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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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对部分封控区进行调整及部分区域解封,现通告如下: 一、经开区 自2022年4月14日0时起,以下区域由封控区降为管控区: 九龙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龙兴南街以西,梅香路以南,兰心西路以北,九龙办事处太平庄临时安置点部分区域。 自2022年4月14日0时起,以下区域解除管控管理: 九龙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龙飞南街以西,市场南路以南,梅香路以北区域。 二、其他封控区、管控区不变。 特此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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