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上接一版)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市第六初级中学(原郑州市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 严控班额七年级每班不超50人 据了解,今年市区普通初中将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初中七年级的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 根据要求,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完善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新优质初中”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十项严禁”规范招生工作 招生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