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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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弘 尚伟民 著

如今,玉米成为全球分布最广泛的粮食作物之一,也是全世界总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近年来,玉米也成为我国三大主粮中产量增加最多的作物。统计显示,2004—2012年,我国玉米种植面积增加1.63亿亩,增长45.2%,占粮食面积增量的91.6%;玉米产量占粮食增量的58.1%,玉米成为我国第一大粮食品种。同时,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玉米生产国与消费国。2018年,我国玉米播种面积为6.32亿亩(4213万公顷),比上年减少0.6%,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36.0%;产量2.573亿吨,占全国粮食总产的39.1%,比上年产量2.5907亿吨减少0.68%。

曾经作为我国主要口粮的玉米虽然渐渐从餐桌上淡出,在人们的生活中似乎变得无足轻重,但事实上,玉米的地位依然重要。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玉米有了更宽泛的用途,除稳步增长的饲料消费外,玉米的深加工业进入了高速成长期,在食品、医药、造纸、化工、纺织等领域广泛应用,有着巨大的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

救命的红薯

出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的人,如果有农村生活经历,对红薯都会有深刻的记忆。当时,小麦产量不高,交完公粮后所剩无几,一家分配的一点点小麦平时根本不敢食用,只是在过节、来客时才能享用。

农民平时的口粮,主要是红薯。中原农村曾流传着这样的谚语:“红薯汤、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生动记述了红薯在当时农民生存中的重要作用。红薯的昵称比较多,如甘薯、番薯、朱薯、金薯、山芋、地瓜、甜薯、红苕、白薯等。

由牵牛和蕹菜野合后的旋花科的新物种红薯,原产于南美洲及大、小安的列斯群岛,人工栽培取得成功是由印第安人完成的。考古学家在秘鲁发掘一座有着8000年历史的古墓时,发现了一些红薯块根。经研究确认,这些红薯块根在当地种植至少有8000年到10000年的历史, 最后航海家把红薯从南美洲传入墨西哥并引入太平洋夏威夷群岛。

1492年,哥伦布从新大陆将红薯带回西班牙,并献给了女王。红薯由此在西班牙“开疆拓土”,到16世纪初,已遍及西班牙各地。随后, 再由无敌舰队将红薯扩散到西班牙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

16世纪中期,西班牙的航船把红薯带到了亚洲——菲律宾的马尼拉和印度尼西亚的摩鹿加岛。清代《金薯传习录》记述,这种开着淡紫色小花的藤本作物,吕宋国“不用粪治”,就能“被山蔓野,皮丹如朱, 夏秋成卵”,当地土著人“随地掘取”,“以佐谷食”。

我国引种红薯比较晚。史书记载,公元1593年,即明万历二十一年, 红薯引入我国。关于红薯的引入,有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

史料记载,把红薯带到我国的是“往来于闽省、吕宋(今菲律宾) 之间”的明朝商人陈振龙。当时吕宋国是西班牙的殖民地,禁止红薯出关, 西班牙人在海关设卡盘查,别说带红薯,连一根红薯秧也别想带出去。

尺许薯藤便可“随栽随活”,如此易种、收成又高的作物,可以带回家乡推广,造福乡梓——陈振龙在此信念的支撑下,冒着犯罪的危险, 以高价买到红薯藤数尺,绞入汲水绳,还有种说法是“编入藤篮”,躲过了海关检查,最终把红薯引入家乡福州。

《金薯传习录》的作者,也就是陈振龙的五世孙陈世元在《青豫等省栽种番薯始末实录》中记录了红薯引种的情况:明万历二十一年农历五月二十一日,陈振龙回到福州。几天后,陈振龙之子陈经纶草拟了一份禀帖,说服福建巡抚金学曾“行知各属”,“效法栽种”。同时,陈氏父子担心“土性不合”,就在自己宅院寻“舍傍隙地”,“依法栽植”。四个月后,红薯引种成功。《金薯传习录》称,红薯“子母相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

福建巡抚金学曾听说后振奋不已,盛赞陈氏父子“事属义举”,并认为红薯的引种“虽曰人事,实获天恩”。从此,红薯就在福建扎下根来。

引种次年,福建南部遭遇大旱,《漳州府志》记载,“野草无青, 禾无收,饿民遍野”。金学曾当机立断,晓谕闽南各县广为种植红薯。短短几个月之后,红薯大获丰收,饥民“足果其腹,灾不为荒”。

关于红薯的引入,还有一种传说,称陈益自安南(即交趾,今越南北部)盗回至广东东莞。农史学家梁家勉先生的《番薯引种考》中写到东莞《凤岗陈氏族谱·陈益传》有这样的内容:“万历庚辰,客有泛舟之安南者,公偕往。比至,酋长延礼宾馆,每宴会辄飨土产曰薯者,味甘美。公觊其种,贿于酋奴,获之。未几,伺间遁归。”

梁家勉先生指出,明嘉靖年间在越南称王的莫氏,源出于东莞,故此后来往越南的东莞人可能较多。由此背景看,陈益引种红薯的可信度很高,而他引种红薯的年代,在有关文献中也是最早的。

可能的事实是,广东人陈益和福建人陈振龙从不同的渠道分别将红薯引进了广东和福建,时间大约在明代后期。

到了清康熙初年,浙江温州、广东潮汕也出现了种植红薯的记载。在很短的时间里,红薯就成了东南红土带“民生赖以食”“旱潦凶歉赖以生”的主要食物。

清康熙年间为收复台湾曾下达“迁海令”,沿海居民全部向内地山区迁移。在持续20余年的迁海中,千万移民走向深山,在贫瘠的坡地上开始了新的生活。移民们在洼地种稻谷、麦子,在丘陵上种红薯、玉米等,闽西、江西、广西乃至安徽,到处可见大片大片的红薯田。

康熙三十三年(1694),再下《招民填川诏书》,开启了“湖广填四川”的大移民。几十万湖广贫民之外,江西、广东、陕西等多达十余个省份的雇农佃农、无业游民,也纷纷加入了西迁的行列。这次迁徙,涉及几百万人,跨度近百年。移民将红薯带进了四川。

就这样,几尺薯藤,跟随着几百万移民的脚步,在长江流域广泛种植。根据各地方志记载,明朝万历、天启年间,河南、陕西、山东、广东、广西、福建、云南、南直隶等各地已经普遍种植玉米和红薯。

红薯适应性强,具有耐旱、抗病性强、抗虫害性强、产量高等优势, 可以在不能种植水稻、小麦的山地耕种,这使原来大量不可耕种的小块土地变成了可耕地,为我国增加了四倍多的农田。同时,红薯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一年可以种植春、夏二季。一般春薯亩产2000公斤,夏薯亩产1000公斤。与稻、麦相比,红薯的产量翻了十倍以上。同样的土地, 种植红薯可以养活更多的人。

何炳棣先生所撰《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一文,认为花生、红薯、玉米、马铃薯“传华四百余年来,对中国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确实引起了一个长期的革命。粮食生产革命和人口爆炸确是互为因果的”;尤其是红薯,“对中国山地和瘠土的利用,对杂粮种植的多样化,起了极深刻的影响……‘万历番薯始入闽,如今天下少饥人。’这首诗虽稍有夸张,但最能说明甘薯的历史作用”。其结论虽有人质疑,但红薯在平民食物中的份额之大,是无法否认的。

红薯在我国 400 多年的种植,为无数平民带来了福音,为社会稳定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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