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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发布《关于建设国家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金融服务“十大工程”,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国家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 提出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主要金融指标逐步跻身全国前10位或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到2025年末,金融业对全市经济贡献度不断提高,金融供给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存贷款规模达到8万亿元,其中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直接融资比重逐年提高;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升,融资成本稳步降低,服务“四个高地”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实施“十大工程” 实施金融机构招引培育工程,以龙湖金融岛开岛为契机,从做实做强传统金融机构、大力扩展新兴金融机构、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建设三个方面,大力培育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夯实郑州金融机构门类在中西部地区较为齐全的优势地位。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总部金融机构,按照实收资本规模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亿元。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业持牌专营机构,按照营运资金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实施信贷投放倍增工程,发挥金融的结构调整及需求引导效应,推动金融机构对标“四个高地”发展目标,促进相关行业及领域贷款占比明显提高,力争郑州信贷增量、增速在全国同类城市走在前列,在全省首位度进一步提升。 力争到2025年,实现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合作100%覆盖。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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