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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期货+”战略,把期货业打造成为郑州特色优势产业。 《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构建以期货业为特色的市场功能体系,以“郑州价格”助力提升我国重要大宗商品价格的国际影响力,充分发挥期货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功能,不断扩大产业集聚效应,持续增强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效果,把郑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集聚金融与产业资源,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发挥郑商所龙头作用 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新品种,针对新品种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大型国企、市属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市场调研、数据资料收集、业务商洽等,郑州市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协调,为品种调研论证等活动提供便利。 建立高标准保障机制,加强郑州商品交易所用地、用电、用水、用网等配套设施保障,将郑州商品交易所纳入疫情防控、防汛等应急事件重点保障对象,建立属地政府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高标准应急支持机制,提供信息、技术、设备等大型应急资源共享保障。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在中原科技城龙湖北部区域建设“新一代大数据与技术研发中心”,健全数据处理、灾难备份、技术研发、机房托管等功能。 期货+经营主体 支持在郑东新区、金水区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园区,制定期货类企业招商图谱,实行专班对接,开展专项招商。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机构在园区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营业部。支持在郑期货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引进商品类基金等专业投资者。 对在园区新注册的期货经营机构,园区要根据公司形成的财力贡献给予经营补贴和人员奖励。对新设和引进的法人期货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2%的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亿元;对期货公司设立的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1%的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对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首家营业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法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营业部的运营奖励,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属地管委会和政府另行制定。 有效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数据中心的带动效应,吸引境内外期货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数据资讯服务商、大宗商品研究咨询机构来郑发展,聚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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