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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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弘 尚伟民 著

与古人相比,现在的人真是太幸福了,一天吃几顿饭全凭自己做主,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基本上可以想吃啥就吃啥。古时候,一天吃几顿饭、什么时候吃,官方都是有规定限制的,即使是富人,家里有足够的食物,也得守规矩。换句话说,中国历史上相当长的时期,一天吃几顿饭是一种“政治待遇”。

先秦时期,人们都是一天只吃两顿饭。据甲骨文记载,殷商时期一日两餐:第一餐称“大食日”,又称“食日”;第二餐俗称“小食”。

战国时期,规定更明确一些:一日两餐,称为“朝食”和“哺食”。第一餐朝食,时间是日出以后,大约在上午9点。第二餐哺食,在太阳偏西时候,大约是下午4 点。《说文》对“哺”的解释就是“申时食也”。“朝食”和“哺食”又叫“饔”和“飧”,后来人们以“饔飧”来称呼饭食。

因为粮食有限,即使一日两餐,也要因人而异。《墨子·杂守》称, 兵士每天吃两顿饭,食量分为五个等级。汉代的礼仪则规定:天子一日四餐,诸侯一日三餐,平民两餐。比如西汉时,给因反叛被流放的淮南王的圣旨就专门指出了“减一日三餐为两餐”。

吃饭时间也是不可以随便更改的,全社会都得严格遵守。《论语》中讲的“不时不食”,强调的就是进餐时间。在不是进餐时间用餐,就是越礼的行为(特别的犒赏除外)。

有文献记载,西汉时期人们早晨起床洗漱后,在朝食前吃小食,曰“寒具”,跟现在的早餐差不多。这应该是一日两餐向一日三餐的过渡。到东汉时期,一日三餐制基本形成。东汉末年儒家学者郑玄在为《论语·乡党》中“不时不食”做注时说,“不时”为“非朝、夕、日中时”,说明东汉已经以朝、日中、夕为吃饭的时间,大体上与现代的一日三餐时间相吻合。汉之后,一日两餐逐渐变为普遍的一日三餐,且有了早、中、晚饭的称谓。到了唐代,早餐的“寒具”开始被称作点心。但一日三餐真正得到普遍推广,则是到了宋朝。从实质上讲,一日三餐生活习惯的形成,不仅体现了等级用餐制度宣告废除,也说明经济真正实现了繁荣——只有粮食充足了,才能供得起老百姓一日三餐。

正是三餐制的推行,促进了两宋都市餐饮业的快速发展。南宋进士林洪所著《山家清供》写到了宋代都市餐饮业的繁荣:宋代的酒楼即有了“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客人就餐,“不问何人”,一视同仁。店内干净整洁,餐具考究,新鲜瓜果蔬菜丰富,还开启了延伸服务——“快餐业务”和“跑腿代购业务”。比如,客人要求尽快吃完赶路,酒楼就先上“盖浇饭”之类的主食;倘若客人想吃别家的点心,酒楼会派店小二去帮忙买。一句话,宋朝的酒楼已经有了相当周全的服务。

北宋画家张择端的名画《清明上河图》呈现了当时汴京的繁华景象:游人络绎不绝,酒楼、茶馆、饭店、食店和食摊随处可见,佐证了宋代餐饮业的发展状况。

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农业生产依然落后,因粮食短缺,相当一部分农民不得不改为一日两餐。成年后,尚学民曾多次思考过这个问题:一天少一顿,相当于节省三分之一的食物,一个五六口人的家庭, 一年下来也是相当可观的量,同时还可以节省柴火。这对于长年以庄稼秸秆、干草、树叶等为主要燃料的农户,也是一项不小的节余。柴火是那个年代的大事。到现在他还记得雨天里烧潮湿的柴草被呛得喉咙难受、眼睛流泪的痛苦。

那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家吃饭是没有饭桌的。有的人家,天冷时候围在锅台、炕头边,天暖和了就围蹲在院子里树荫下。菜盛在瓦盆里或瓷碗里,放在锅台上或一家人中间。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家,并不围在一起吃饭,而是各人吃各人的,相当于“分餐制”:端起碗,在菜盆里夹一些菜放在碗边,端碗的手里夹一个窝窝头或是一块煮红薯,随便蹲在哪里自顾自地吃。也有不少人去胡同口或者大街上的“饭场”吃饭。中原北部农村几乎村村都有饭场,煞是壮观,十几人乃至几十人,端着饭碗, 或靠墙根、大树蹲着,或坐在随身携带的马扎上,也有趁着坡沿席地而坐的,还有站着的,大家边吃饭边聊天,一幅其乐融融的情景。大家的碗里几乎全是粗粮,没有谁觉得难为情,家家户户都是这样,谁也不笑话谁。

大概是家庭的传承原因,尚学民从记事起,都是一家人围坐在吃饭桌前一起吃饭。吃饭桌,如今豫北乡村大部分家庭还在用,与茶几高低差不多,桌面约一米见方,基本是小一号、低一截的八仙桌。配套的小矮凳不那么整齐划一,有小椅子、小方凳,也有小马扎,还有高粱叶子编制的草墩儿,甚至直接用一截两三把粗的木头做凳子,这叫木墩儿。这种吃饭的形式就是中国人延续多年的众人围桌“会食”的传统了。

农民吃饭的分餐形式与古代所说的分餐制肯定不是一回事。农民各人端各人的碗,是条件所限,体现的是农民吃饭的随意性,有饭吃、能吃饱即可,哪有那么多讲究。古代的分餐制体现的是上层社会等级制度,一人一案,根据就餐者的身份地位呈上不同的食物,而古代平民从来没有这么多形式。

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遗址出土了一些用于饮食的木案,案面多呈长方形,长约 1 米、宽约 30 厘米,木案下方有木条做的支架,高度仅15 厘米左右。出土时,木案上还放有多种酒具。专家据此推测,4500年以前就有了以小食案进食的方式,这应该是分餐制在古代中国出现的源头。

还有专家认为,众人围坐在一起的会食制出现在唐代引进胡人的高桌、大椅之后。也就是说,高桌、大椅是中国古代饮食方式变化的重要“道具”,是它们推进了由分餐制向会食制的转变。

在豫北农村,延续很久的庭院或饭场分餐形式早已消失,绝大部分农户都有了专门供吃饭使用的吃饭桌,“分餐”变成了“会食”。这应该也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进步吧。“会食”只是形式,饭菜内容才是关键。与大多数街坊邻居相比, 尚家的饭菜还是稍稍好那么一点点的:早晚饭除了自制的咸菜和酱豆, 大多时候会调个凉拌菜,蔬菜的品种倒是不少,黄瓜、菜瓜、茄子、洋葱、小葱、白菜、白萝卜、豆角、丝瓜、冬瓜、南瓜等,很多都是生拌, 切好放点盐即成。不能生吃的,就焯水煮熟,再加盐。炒菜的时候很少, 除了缺食用油,锅灶也不方便——那时候农村很多人家都只有一个锅灶,炒菜的小铁锅用得少,用几块砖支着,看上去就是临时的。

那个年代,乡村的孩子也是很苦的,不仅食物匮乏,还要帮助家长做家务、干农活。尚学民是老大,从七八岁开始,上学之余还需要做以下活计:带弟弟妹妹,割草,做饭。此外,麦收季节要跟着老师去地里拾麦;秋收季节跟着母亲到地里锛玉蜀黍茬;跟着母亲去地里溜红薯;帮助父母把大堆的红薯下到地窨里;参与加工红薯干;等等。还有一些不确定的活计, 比如用平车把粮食送到磨坊磨面、磨糁。

中小学生拾麦,是“必修课”。夏收秋收时候,学校是要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低年级的学生做诸如拾麦、摘棉花等这样力所能及的活,高年级的学生则可以参加割麦、杀玉蜀黍、锄地。农忙时节,大人小孩都得上地,谁也别想在家里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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