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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姬瑛蕾)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为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强省,发挥枢纽经济优势,发挥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省政府发布了《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 建设高能级物流枢纽基地 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引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 对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区域总部,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奖励。以上政策对同一主体不重复适用。对经认定的物流“豫军”企业,考评达标后每年择优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进行培育。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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