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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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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 汇聚高质效物流发展势能 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绿色低碳物流发展,优化新能源充电站等设施布局,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对物流园区建设的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新能源货车充电站或集中建设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20个以上充电桩),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 对批准发布的物流行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按不同等级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打造高素质物流人才队伍 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将现代物流业列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每年培训物流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争取实现物流行业持证从业人员占比超过60%。 营造高标准物流发展环境 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在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主体路权的情况下,为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邮政快递等配送车辆设置专用路外装卸区域;条件受限暂时无法设置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设置路内临时装卸车位,允许进行不超过30分钟的停靠装卸作业。 继续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钢材、粮食、化肥、集装箱等竞争性货源,给予铁路运价优惠,最高下浮30%。 简化合并物流领域资质证照,全面推进资质证照电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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