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付鹏辉)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我市将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
根据《意见》,十类人群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
《意见》明确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其中,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意见》明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贴息政策为:(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