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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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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甘洪源)昨日,记者从郑东新区了解到,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郑东新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郑东新区财政局(审计局)出台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着力降低企业参与成本,全力助企纾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郑东新区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参与成本,实行“四个免除”即免除投标报名费、免除采购文件工本费、免收投标保证金、免除现金履约保证金,实现政府采购“零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优惠力度, 将20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40%以上提高至5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的评审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的6%~10%调整为20%,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与此同时,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推行“阳光采购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向采购前端和采购后端延伸,实施“阳光采购工程”,推行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六公开”制度。向前拓展到采购意向公开,向后延伸至采购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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