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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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共同印发《关于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31日。此外,自2022年起,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引入临床数据提取系统。 《通知》提出,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方可申报。援外医疗队员援派期间可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的30%,援疆半年医疗队员援派期间可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的10%,援疆一年半医疗队员援派期间可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的30%,援疆3年医疗队员援派期间可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的60%;对口支援(1年)期间可由受援单位统计工作量,不超过基本工作量的20%;进修期间不累计工作量。 记者了解到,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享受以下职称晋升优惠政策: 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等。 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这些政策在申报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享受过职称晋升优惠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自2022年起,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引入临床数据提取系统,对评审条件中列出的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评价指标进行提取分析,分析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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