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1版:封面 |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李娜)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我省将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意见》,我省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汇总梳理县(市)权限需求,聚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基层治理、更好服务群众,赋予县(市)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各地要做好第二批赋予县(市)权限的下放、移交、承接工作,相关工作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同时,省、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先培训后移交”“谁下放、谁培训”原则,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视频会议、驻点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统一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清单,各地要做好衔接工作,相关调整工作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直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网络端口开通至县(市),做到应开尽开;确不能开通的,要畅通线下办理渠道,优化线下办理流程,确保业务顺畅办理。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