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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郑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会展场馆规划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强会展政策扶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郑州会展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该《条例》也是中部地区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 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会展业作为高度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体系化的综合性服务产业,对辐射、拉动城市经济、文化、科技、服务等领域的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促进郑州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条例》对市政府统筹协调、规划编制、资金支持、政务服务、综合保障等方面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会展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同时明确,市人民政府安排的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会展品牌引进与培育、产业融合、宣传推广、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等会展业促进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制定政策措施,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创办品牌会展活动,推动会展业与制造、商贸、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会展业溢出带动效应。 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会展服务窗口,实现数据共享 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创新赋能。《条例》规定,(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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