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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8日公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指南》明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指南》指出,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如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等情况,可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指南》要求,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指南》明确,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8日公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 ◆《方案》明确,对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所有人员均可以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随时进行自我抗原检测。 ◆《方案》明确,对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老年人,此类人均可自主购买抗原检测试剂。其所在地级市/区县,要按照辖区老年人数量及每周抗原检测频次,免费为老年人发放抗原检测试剂。同时,此类人员应当每周开展2次抗原检测,也可以随时自主进行抗原检测。 详见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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