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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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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在规范招生管理方面,《方案》强调,普通高中录取要全部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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