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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乙管”我国具备了什么条件? 防控重点有何变化?
最高法发文明确居家办公 灵活办公工资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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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平稳有序实施 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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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文明确居家办公 灵活办公工资标准问题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齐琪 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意见从四方面提出14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稳就业大局。

据悉,意见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妥善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依法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坚决纠正用人单位性别、地域歧视行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

其中,意见明确,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可以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灵活的试用考察方式考核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无法采取灵活考察方式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的,无法实施考察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期间可以协商不计算在原约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通过顺延试用期变相突破法定试用期上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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